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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長高調接見專案組的言外之音

http://www.CRNTT.com   2011-02-12 08:44:58  


 
  二、在對案件實施偵破的力量方面,是以大陸警方為主體。公安部成立了“一一‧三零”專案指揮部,並調集了北京、雲南、湖北、黑龍江、四川、廣東、廣西、重慶、福建等九省區市的警力,聯手菲律賓警方同步展開打擊犯罪。而且,專案組還派出警官專程奔赴菲律賓,並透過外交、司法、警務合作等多種渠道開展工作,終於破獲了該案。

  由於該案的案發地是在大陸地區,受害者也是大陸地區人民,接受報案的更是大陸地區的警方,故台灣警方根本就不是偵查該案的主體。設想,大陸受害者怎會向台灣警方報案?即使是台灣警方收到“風”,以案中一些犯罪嫌疑人時台灣居民為由,希望能插上手“幫上忙”,但也由於“一中”原則,菲律賓警方也不可能與之合作。最多是在區際刑事司法協助的層面上,大陸警方請求台灣警方提供被捕台灣嫌犯的身份背景資料而已。

  三、在偵破案情所作出的貢獻層面上,都是大陸警方在主動行動,公安部專門成立了專案組,牽動了九個省級行政區劃的警力,花了大量的警力財力,進行了一場現代化條件下的信息戰、合成戰,還調派了警官小組奔赴菲律賓,並得到菲律賓警方的協助,才破了案。而台灣警方對破獲該案的貢獻程度極低,甚至是“零”。儘管有台灣媒體報導說,台灣警方也有派員到菲律賓處理相關案件,但報導中並沒有明確說明是否同一案件;即使是同一案件,也不會是菲方要求台灣派人合作,而極有可能是台灣警方聞到“風聲”後,出於涉案者中有台灣居民,而到菲律賓“關切”而已,最多就是介紹台灣電信犯罪活動的規律,提供台灣涉案者的背景資料而已。既然如此,台灣警方也就不應該“貪天之功為己有”,搶奪大陸警方的戰果。 

  四、今年在大陸屢屢發生的電信詐騙活動,是大陸老百姓深惡痛絕的新型犯罪,許多大陸受害群眾幾十年的積蓄被騙一空。單是該案,就令大陸老百姓損失了一億四千萬元人民幣。將心比心,台灣方面也應體諒到大陸各方面對嚴懲這些 分子的心情,而不是任由台灣量刑畸輕的法律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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