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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不住的“宅基地”

http://www.CRNTT.com   2010-11-08 10:51:02  


 
  允許土地自由流轉,才能最終保障農民的利益

  農村土地的集體所有制不是天生的,它由農民私人所有制演化而來,最後的結果極有可能導致農民的後代失去地權。因此,對農民而言,很有必要恢復對土地的所有權,否則,自己的財產將面臨失去的風險。在此基礎上,應允許土地(包括宅基地)自由流轉,只有這樣才能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集約用地,並讓農民真正獲得財產性收入,“進城”時多一份保障,面對醫療、教育等難題時也有一條路子。


  結 語:按照現行法規,從某種意義上講,宅基地遲早會失去。要想切實保障這部分財產和權利,只能依賴物權制度的改進。

  (來源:騰訊評論《今日話題》201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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