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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發展模式是提高核心競爭力必經之路 | |
http://www.CRNTT.com 2010-10-22 08:27:29 |
中國在哥本哈根會議前宣布的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目標也包括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比重達15%的目標,實現該目標需要有比較完善的新能源產業體系作為支撐。屆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應量應至少相當於7億噸標準煤,為2005年的4—5倍,年均增長率需在10%以上;核電裝機需超過7000萬千瓦,水電和風電應達到3億千瓦和1.5億千瓦;太陽能發電和生物質燃料也應有相應的發展。實現這些目標需要付出極大的努力。在“十一五”期間,中國已採取了強有力措施,扶植和激勵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對風電裝機和太陽能發電裝機分別給予600元/千瓦和20元/峰瓦的補貼,實行上網電價優惠等。同時,及時修改了《可再生能源法》,為新能源企業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律環境、政策環境和市場環境。1990—2005年促使單位GDP的二氧化碳強度下降的因素中,能源結構優化的貢獻率約6%,2005—2020年期間,能源結構優化對實現單位GDP二氧化碳強度下降40%—45%目標的貢獻率將達20%左右。 隨著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重的不斷增加,其未來在降低單位GDP二氧化碳強度方面的作用也將越來越大。因此,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逐漸替代煤炭等化石能源,應是中國減緩二氧化碳排放的長期戰略選擇。 公眾消費理念和消費方式是對企業生產行為的導向,也是實現向低碳發展方式轉變的社會基礎。因此,要把低碳型消費作為一種社會公德,引導、規範和制約社會公眾的消費行為。倡導健康文明和適度的消費方式,提倡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積極參與,自覺行動。低碳是由工業文明向生態文明過度的重要特征,是協調物質文明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的關鍵結合點,是統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人民生活水平和質量不斷提高與減緩碳排放、保護全球氣候之間關係的根本戰略選擇。 與低碳產業體系一樣,低碳消費方式也將是未來構建低碳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2000—2008年,中國居民生活消費用能在全國總能耗的比重一直穩定在10%—11%左右。當前,中國居民消費正處於以住房、汽車為標誌的消費升級階段,人民生活水平較快提高使生活用能也以較快速度增長,應通過消費觀念的創新和消費方式的轉變,努力使居民生活用能的消費增長速度低於全國一次能源的總量的增長速度,控制生活用能在終端能源需求中比例,從而對單位GDP能源強度的下降起到積極推動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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