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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總統李明博給我們上了一課

http://www.CRNTT.com   2010-07-09 10:04:49  


韓國總統李明博
  中評社北京7月9日訊/旅美韓國留學生金正益(音譯)2008年在個人博客貼出一段批評韓國總統李明博的視頻,表達了對李明博進口美國牛肉的政策,以及四大江政策的不滿。這一視頻網上熱播後,時任韓國總理辦公室公務員倫理監察主管李仁奎(音譯)指使下屬闖入金正益的辦公室,取走他的財務信息以及他所供職公司的電腦文件,並以誹謗罪名將案子報給警方,要求警方調查。李明博總統得悉此事後,認為這是濫用職權,要求嚴查。(7月7日《新民晚報》)

   貴為總統,當李明博得悉有人在視頻中發洩對他的不滿後,非但不生氣,不指示手下的人對其實施報複,反而對濫用職權、涉嫌非法監視平民的官員予以嚴懲,這在我們看來,太不可思議了。在我們有些地方,批評縣太爺等七品上下的官員也是要遭罪的。遠的如“彭水詩案”、靈寶市的“王帥案”、西豐縣縣委書記張志國派人進京抓記者案等,近的有,重慶村民唐琳因在三鹿奶粉事件維權QQ群中的發言被指製造恐怖氣氛危害公共安全遭勞教等(7月7日《中國廣播網》),一舉一大把,再稀鬆平常不過。

  兩者反差何以這麼大?難道是李明博的肚量特別大,大得來如宰相肚皮可撐船,我們的一些地方官員都是小雞肚腸?不是的。這無關肚量大小,韓國有著完備的制約權力運作的制度,他們深知權力的特性,那就是權力具有一種天然的擴張本性,誰掌握了權力,誰就具有濫用的衝動,故才有絕對權力之說,意思就是,絕對權力導致絕對濫用,從而必然導致絕對腐敗。那麼,靠什麼來制約權力呢?權利。將公民的權利看得高於一切,此種權利包括享有充分的結社、集會、言論和遊行示威表達民意的自由,也包括監督政府、官員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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