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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簽訂ECFA 可獲三贏 | |
http://www.CRNTT.com 2010-06-19 08:05:56 |
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第三次專家工作商談,本月十三日在北京舉行,雙方就協議文本基本上達成共識,爭取在即將舉行的第五次“陳江會談”時可以簽署,以盡早落實這項“三贏協議”。 三贏是指台灣、大陸及東南亞各國,從大的經貿往來中都可以受益於此項協議。當然,受益最多的是台灣,可以擺脫被邊緣化的危機;而大陸慷慨“讓利”,在經濟算盤上少了一些利益,但在爭取台灣民心,促進兩岸和諧、增強互信的政治局面上,則大大得分。 早期收穫清單基本確定 本次專家工作商談,基本上確定“早期收穫清單”,大陸向台灣開放五百多項,台灣向大陸開放二百多項。很明顯,台灣受惠遠遠多於大陸。一旦簽署實行,台灣全年經濟增長率可達6%至8%,一洗經濟衰退慘狀,而兩岸貿易總額可望再增七成,大陸吸引台資可望增長四成半。兩岸經貿“蛋糕”做大了,貿易自由更上一層樓,關稅壁壘再拆除,大家都受益。 去年上半年,溫家寶總理在博鰲論壇提出兩岸關係十六字方針:“面向未來,捐棄前嫌,深切合作,攜手並進”;今年三月在北京“兩會”上又提出要向台灣“讓利”。此後兩岸有關ECFA的談判加快進行。目前,大陸除了高科技產品及對國民經濟有重大影響的項目之外,盡量對台灣讓利,列入“早期收穫清單”之中,在旅遊觀光、教育、醫療、保險、國際商務諮詢等方面,對台灣讓利最多。 在關稅減讓方面,2008年台灣對大陸出口約一百億美元,平均要繳納9%的關稅,而同期從大陸入口貨品約值300億美元,平均關稅約4%,一旦簽署ECFA,雙方取消關稅,台灣每年可有90億美元,而大陸也可節省13億美元。稅率大降,也可吸引更多外資入台,為台灣增加26萬個工作機會。也可以讓更多台資企業留在台灣,以台灣為基地,減少對大陸的依賴。已經有不少在大陸投資的台商,計劃將在大陸的一些工序搬回台灣,特別是郭台銘深圳工廠發生工人跳樓事件後,在大陸的台商面臨較大的加薪壓力,加速了某些台商回流台灣的步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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