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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主委趙永茂(左)3日表示,公審會認定台灣團結聯盟ECFA公投提案“不合規定”,予以駁回。中央社 |
. 中評社北京6月4日訊/台灣“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昨晚開會,審議由台聯黨提案的“ECFA公投案”。經過五個小時的冗長討論後付諸表決,以十一票比四票、一票棄權,認定該“公投案”不合規定,予以駁回。澳門《新華澳報》今天登載富權的評論文章“公審會駁回公投案是捍衛法制正義行為”,內容如下:
台灣“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昨晚開會,審議由台聯黨提案的“ECFA公投案”。經過五個小時的冗長討論後付諸表決,以十一票比四票、一票棄權,認定該“公投案”不合規定,予以駁回。“公審會”主委趙永茂會後召開記者會指出,台聯黨“ECFA公投提案”理由是要將政府是否有權簽署“ECFA”作程序性公投,但公投主文卻是就“ECFA”簽署內容要求公民作實質投票,公投主文與理由相互矛盾。他並說,人民提起公投提案,應持改變現狀的立場,才符合公投法的制度設計。台聯黨“ECFA公投案”提案人是持反對立場,卻以正面表述的命題,交付公民為行使同意或不同意的投票,致使即便投票通過,也絲毫不能改變現狀,權責機關無須有改變現狀的任何作為。所以台聯黨“公投提案”,不算《公投法》所定的“重大政策的複決”。不過,台聯黨仍可以按《公投法》相關規定,改變主文重新提案。
“公審會”昨晚審議台聯黨的“ECFA公投案”,可說是承受著極大的壓力。因為台聯黨揚言,如“公審會”駁回他們的“公投案”,就將發動民眾包圍並衝擊“立法院”,升高抗爭。而且就在昨晚審議“公投案”期間,“公投護台灣聯盟”等獨派團體在“公審會”所在的“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外進行抗議,多名民進黨籍“立委”也翻爬柵欄,突破警方第一道防線,試圖衝入聯合辦公大樓,並與阻擋的警員爆發推擠。可以說,“公審會”是在“兵臨城下”的惡劣環境中進行審議的。但多數委員出於正義,仍投下否決票,堅持了原則,也捍衛了台灣地區的法治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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