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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的共同體”在台灣

http://www.CRNTT.com   2010-05-24 12:08:03  


    
  之四:愛國主義,歷史宿命,語言想象 
   
  愛國主義,這種政治愛的性質可以從對其對象的語言描述中得到理解,比如帶有親族意味的詞匯:祖國。也就是說,人們的愛國之情中蘊含著一種天生無法選擇——比如出身的家庭——的宿命意味。儘管對社會學家來說,家庭是一種權力結構的看法已然並不新奇,但對於大多數人來說,家庭這種對個人來說無可選擇的自然聯繫,總是意味著一種無私的愛與團結的領域。因此,家庭可以要求成員的無私犧牲,而一樣具有宿命意味並常常比擬為親族家庭的國家/民族自然也可以要求其成員自我犧牲。與此相對的是,人們為能夠任意加入退出的組織付出的犧牲,往往不具有為國家/民族而犧牲那樣的道德崇高性。其原因就在於,能夠任意加入退出這個事實意味著成為這個組織成員的動機不夠純粹,即缺少一種無法逃避的必然性的裝飾。 
   
  而語言,特別是廣泛使用的延續久遠的語言,通過將當代人與湮沒於塵土的祖先聯繫起來,增強了國家/民族作為親族的宿命意味,同時也經由人們共同吟唱的詩、歌,將人們聯結到對一個共同體的想象之中。不過,語言在共同體想象形成過程中的重要作用也意味著,源自不同血緣的人群一樣可以通過共同的語言想象著一個共同的祖先。實際上,民族就是用語言——而非血緣——構想出來的。 
   
  因此,歷史的宿命以及經由語言想象這兩個特點,使得民族既具有封閉的一面,也具有開放的一面。 
   
  之五:被構建的手足相殘 
   
  勒南在《民族是什麼?》中寫道:“然而,民族的本質是每個個人都會擁有許多共同的事物,而且同時每個個人也都遺忘了許多事情......每一個法蘭西公民都必須要已經遺忘聖巴托羅繆慘案,還有13世紀南方的屠殺事件”。 
   
  《想象的共同體》的作者指出,這段話其實存在一個悖論,因為“勒南告訴他的讀者們要‘已經遺忘’那些其實在他自己的話里面已經假設這些讀者當然會記得的事”。那麼,怎樣理解這個怪異呢? 
   
  作者認為“聖巴托羅繆慘案”、“13世紀南方的屠殺事件”這種模糊了殺戮者與被殺戮者身份(或者說他們的對自己身份的認識)的措辭,本身表現了民族國家誕生後通過教育系統實施的將古老的悲劇事件遺忘/記憶成“家族史”中的手足相殘的努力,而這歸根結底乃是一種建構民族系譜的特有設計。顯然,這種情況也並非法國所特有。美國人對南北內戰的理解、英國人對“征服者”威廉的認識、西班牙人對內戰的記憶等等,皆是如此。也就是說,不管這些悲劇的對立雙方曾經如何看待他們的衝突,民族國家的公民們終究將這些鬥爭遺忘/記憶成了“我們的”內戰。 
   
  其實,如果想一想現在對於岳飛等人歷史地位的爭議,我們就會發現這個遺忘與記憶的問題對我們中國人來說也是再熟悉不過了。而且,對於中華民族,這個較晚才被構建出的認同來說,很多因素似乎阻礙了人們對歷史上那些悲劇戰爭的“手足相殘”式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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