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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利稅 恐難負重托 | |
http://www.CRNTT.com 2010-03-22 11:12:38 |
俗話說: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對高利潤行業徵收暴利稅,並不是一個新鮮事物:針對石油行業的不合理高額利潤,2006年國家即決定對石油行業徵收“特別收益金”。需要說明的是,根據國際慣例,所謂“特別收益金”就是通常所說的暴利稅。據報道,2006年至2008年三年間,僅中石油和中石化兩家石油巨頭就上繳了2100億元的“特別收益金”。然而,令人遺憾的是,對石油行業徵收暴利稅之後,除了財政“多收了三五鬥”之外,廣大消費者似乎並沒有從中受益,相反卻不得不承受頻率越來越快、幅度越來越大的油價上漲。2008年10月、2009年6月,甚至發生了國際市場油價下跌、國內市場油價上漲的怪事,導致國內輿論一片嘩然。 對房地產行業徵收暴利稅,也面臨著同樣的問題。因為儘管有些房地產企業不具有中石油、中石化那樣的市場壟斷地位,但在擁有市場定價主導權這一點上它們卻是驚人的一致,因此面對無休無止的漲價,消費者只能被動接受。而且,向房地產企業徵收暴利稅,實際上等於承認了其獲得暴利的合法性,從而很可能為其繼續大幅漲價提供一個合法借口。事實上,國家對石油行業徵收暴利稅後,一些石油企業就是通過這種手段將暴利稅轉嫁到公眾頭上的。正因為如此,有網民一針見血地指出:與其一邊對房地產行業徵收暴利稅一邊允許房價大幅上漲,還不如在一定時間內禁止其漲價更能讓公眾從中受益。 因此,筆者以為,要想讓房地產行業的暴利稅真正造福於民,加強對房地產企業的監管、規範其經營行為須臾不可放鬆,同時還有必要為暴利稅的徵收、使用、監管設計出一套科學、嚴格的管理制度,以避免其步入石油行業暴利稅的覆轍。否則,熊志軍局長以徵收暴利稅來控制房地產行業利潤的良好願望很可能也會落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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