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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為何不能涉足房地產市場? | |
http://www.CRNTT.com 2010-03-21 08:26:45 |
頻繁出現的“央企地王”是一段時間以來的社會焦點,在排山倒海的輿論壓力下,主管部門終於作出正式回應。 3月18日下午,國資委召開新聞發布會稱,除了主業為房地產的16家央企,餘下還有78家非房地產主業的央企亦涉足地產業。國資委表態,前者須帶頭執行法規政策,而後者應該加快進行調整重組,在完成企業自有土地開發和已實施項目等階段性任務後有序退出。 昨日,北京市國土資源局也發布北京土地供應新措施,暫停熱點地區高價土地的交易以穩定土地市場。同時還宣布,北京將改進土地交易方式,今後土地拍賣將不再是價高者得。 上述兩條消息立刻在傳統媒體和互聯網上掀起了熱烈的討論。我們注意到,雖然各方人士眾說紛紜,但輿論關注的中心顯然在於上述政策的有效性問題。不過,它們從這個角度談論此問題,其實已經暗示了他們的前提,即國資委要求央企退出樓市的政策是對的,應當得到不折不扣的執行。 然而,如果央企真的像許多政策宣傳裡說的那樣,是與民企、外企等沒什麼不同的市場競爭主體的話,它們為什麼不能進入房地產市場呢?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天然地以追求利潤最大化為目標。如果央企判斷房地產市場是當前實現利潤最大化的最佳目標領域(事實上它們正是這麼判斷的)的話,國資委又有什麼理由責令它們退出?須知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是包括央企在內的所有國有企業的第一要務,也是作為政府主管部門的國資委的首要職責。現在,國資委讓央企撤出一個利潤最為豐厚的市場,豈不是與它自己的職責相違背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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