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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失火何以殃及搬運工?

http://www.CRNTT.com   2010-02-24 12:31:21  


 
  因無實據,只能推測央視失火為什麼會殃及3名搬運工人。最堂皇的原因,無非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搬運工人犯法與央視領導同罪。不過,司法邏輯在此出現了慘烈的斷裂,如果說下至3名搬運工人應該承擔罪責,那麼上至央視台長、副台長們,是否有必要與宋哲元們一同成為被告人?為何落在他們頭上的僅僅是“行政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行政撤職、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難道權力可以折價處理,職務可以抵消刑罰?看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後面,還應該續上一句《動物莊園》里面的流行語:只是有些動物比其他動物更加平等。

  平等若為空談,那麼3名搬運工人被公訴,其意味愈發悲哀。極大之可能,這是一種司法捆綁,買一送一,直至達成指標。古時官軍剿匪,所獲人頭數不足,只好再殺一些無辜百姓充數;現代足球賽場上,若主力傷停凑不足一套首發陣容的話,便從青訓營里拉半打菜鳥小將上場,既契合賽場規則,又讓觀眾挑不出毛病,管他上場者有幾成功力,是不是臥底,反正失敗了,他們就是炮灰和替罪羊。

  從3名搬運工人的悲劇,再說遠一點,可以接續今天頗為流行的“臨時工替罪”:即一旦某部門出事,作為罪魁禍首的工作人員,一定是臨時工。既然為臨時工,且惹是生非,鬧出滔天大禍,正好開除了事。由此,公權力的形象,部門領導的光芒,成功規避開了事故與醜聞的陰影而得以保全,繼續熠熠生輝。這里正巧凑出了一副不太工整的對聯:搬運工上法庭,臨時工被開除。橫批:現代奇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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