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大多數民眾支持政改 反對派閙甚麼 | |
http://www.CRNTT.com 2009-12-12 11:04:47 |
政改諮詢已進行了差不多一個月,有幾點已相當明朗化,列舉如下:第一,主流民意可以說已經有了共識,那就是政制發展應按照《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和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循序漸進”,以達至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全體議員最終均經由普選產生,近八成市民支持政改方案。第二,反對派政客提出的“五區請辭”,雖然被不同幫派的政客炒作了幾個月,但不同幫派的政客立場和取態有不同,談不到一塊兒,反而在反對派陣營造成內訌和分裂,被民間形容為“鬼打鬼”和“狗咬狗骨”,淪為市民大眾的笑柄。第三,儘管各方對“五區請辭”的意見有分歧,甚至針鋒相對,但政府和廣大市民要有心理準備,反對派雖是內鬥不息,但在最後的關鍵時刻,二十三名男女議員仍大有可能“捆綁”在一起,否決政改方案。以上三點,前兩點是客觀存在的現實,後一點是對前景的預測,但估計可能性是相當大的。 通過方案便是英雄 還值得指出一點:有政客稱,倘若真的“五區請辭”,結果在補選中慘敗,例如丟掉了三席,甚至全軍盡墨,也就失去了對政改的否決權,這就成了“千古罪人”。這樣的說法,此人的屁股當然坐在反對派陣營之內。倘若站在市民大眾和社會整體的立場,否決政改方案,令政制發展“原地踏步”,那才是百分之百的“千古罪人”。相反,假如有反對派政客高舉義旗,對政改方案投贊成票,令方案得以順利通過,那麼,這幾位反對派議員,倒成了政改英雄或社會豪傑,他們為香港政制“循序漸進”發展立下了一大功。筆者衷心盼望至少能出現三位這樣的人物,那就“一天光晒”。 當然,即使○九政改方案同樣被否決,實在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至少,天不會塌下來,市民照樣生活、工作,學生照樣上學,“馬照跑、股照炒”也不會有任何變化。假如有政客認為,否決了政改方案,就可以讓地球停止轉動,或者讓太陽從西邊升起,那也未免天真過頭、幼稚過頭,甚至是狂妄過頭了。主張或贊同“五區請辭”這類詭計的政客,切勿自欺欺人,切勿以為自己正在領導或管治社會,更不可以為自己正是引導市民行路的明燈。美國已故總統威爾遜在一次國會演講中說:“必須有安全的世界,才能實行民主。”假如香港沒有安全、穩定、和諧,也沒有繁榮、就業、安居,香港能像“五區請辭”設想的那樣發展民主嗎? 主流民意支持“漸進” 美國另一位更著名的已故總統林肯,在《第一次就職演說》中指出:“自由民族唯一真正的君主是多數人的意志,它一方面受到憲法種種規定限制的約束,另一方面隨著公眾輿論和情緒的種種深思熟慮的變化而靈活地變遷。任何人拋棄了這一點,就必然滑向無政府狀況或專制主義。”這一段話應是至理名言,特別是對於反對派政客,無疑有警醒或啟示的作用。香港人有高度自治,有充分自由,稱得上是“自由民族”。就政改諮詢而言,香港過半數(約六成五)的主流民意,希望政制改革“循序漸進”向前走,主流民意(包括許多反對派的支持者)亦反對什麼“五區請辭”、“集體總辭”之類的陰招,最新的民調顯示,近八成市民支持○九政改方案。這一主流民意,應該就是香港人的“君主”了,當然也理應是反對派的“君主”。香港的政制,受到有“小憲法”之稱的《基本法》的約束和規範,反對派不論如何上竄下跳、聲嘶力竭,都不可能脫離《基本法》的掌心。反對派不尊重《基本法》,不尊重中央和特區政府,不尊重作為“唯一真正君主”的“多數人的意志”,也就是主流民意,“就必然滑向無政府狀況或專制主義”。客觀現實已清楚顯示,反對派不但故意、蓄意製造無政府狀況,以求“天下大亂”,妄圖“渾水摸魚”,有些反對派政客更是“老子天下第一”,唯我獨尊,處處都表現出專制主義。坦率地說,假如讓這類政客上台執政,管治香港、領導市民,還不是“比君主更君主”、“比皇帝更皇帝”?這些被人形容為“劫持綁架”的政客,本質上不折不扣是“專制主義”的信徒。 不能不顧市民感受 反對派的要害問題是雙重標準,在政改諮詢中也是如此。這也正是專制主義的特徵之一。以政改諮詢為例,反對派堅持要“二○一二年雙普選”,又有政客提出什麼“五區請辭”,完全不顧政府的想法,不顧市民的感受。在反對派政客的眼中和口中,民主、普選、“公投”之類,其實都是他們爭名爭權、謀取利益的工具。一些政客平時自然也做一些服務街坊的工作,但這些只是拉取選票的手段,若論真正的“為市民服務”,差得遠矣。反對派的自私和專制,但看他們之中有人堅持玩“請辭”就已經可知一二。不過,那些政客也只是“玩玩”而已,若真要“請辭”,老早就可以做了,何必拖拖拉拉,“議而不決、決而不行”?說明這些政客根本上是假民主。奇在假民主而提出什麼“真普選”,其虛偽作風和雙重標準也就不問可知。 政改諮詢近一個月,市民基本上已有共識,那就是:近八成民意支持政改方案,政改要“循序漸進”邁步向前,反對派政客的“五區請辭”只是虛張聲勢“搞搞震”,最終即使否決政改方案,那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只是反對派枉作小人而已,豈有他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