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港澳論語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 
中評大咖講書:李環談香港融入之路

http://www.CRNTT.com   2022-01-14 00:02:04  


中評社副社長李為民為李環頒發了“中評大咖講書紀念牌”(中評社 張爽攝)
 
  下面我稍微展開介紹一下這四個部分的內容。第一,在理論發展部分,我們可以看到香港回歸二十多年來,尤其是從十八大、十九大到明年的二十大這十年的時間,中央治港的方式發生了比較大的變化。我在書中也專門提到了,這種變化一方面體現在理論支撐上,另一方面體現在制度支撐上,也就是說相關制度在不斷完善。如果我們的理論不斷推進,有關“一國兩制”實踐的體制機制不斷完善,最終“一國兩制”要達到一種什麼樣的狀態,或者說什麼樣的目的,這是我一直在思考的。

  我們通常會講,香港實施“一國兩制”的根本出發點和目的就是要保持香港的繁榮穩定,國家的文件和報告中也用這樣的表述。但是繁榮穩定是比較抽象的概念,具體有什麼指標才算是繁榮穩定?經濟增長要達到什麼狀態,社會要有哪些發展,民生要解決到什麼程度?這些都需要深入的思考。

  香港回歸以來,中央治港的方式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1997年到2003年,是香港重新被納入國家治理體系的最初階段。在這個時期我們講的主要是井水不犯河水、河水不犯井水,這種管治模式實際上是一種“無為而治”的狀態。2003年,香港發生“七一遊行”,中央政府也沒想到回歸後會出現這樣的情況,所以在2004年十六屆四中全會就提到,“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是黨在新形勢下治國理政面臨的嶄新課題”。

  此後,從2004年到2013年接近十年的時間,我們採取的是“有所為有所不為”的管治模式。在這個階段,可以作為的地方,我們就做;一些暫時可以不動的地方,我們就不動。從2013年開始,香港社會出現一些有關政改的動員,“占領中環”行動在2014年爆發。這對香港形勢的影響是非常大的,可以說“佔中”的一些後遺症現在還沒有完全解決,甚至近年香港國安法出台、完善選舉制度也是在解決當年“佔中”時期就暴露出來的問題。

  所以,從2014年到今天,我們進入了全面管治的階段,中央開始強調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2014年發表了《“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專門提出了全面管治權,可以說是對當時香港形勢的一種回應。“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規定的特別行政區制度是國家對某些區域採取的特殊管理制度。在這一制度下,中央擁有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全面管治權,既包括中央直接行使的權力,也包括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實行高度自治。”我在梳理政府文件的時候發現,2015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才首次出現了“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這樣的說法,而在這之前,我們強調的都是“嚴格依照基本法辦事”,對憲法是沒有強調的,可能有人會覺得這是應有之義,沒有必要強調。但是沒有想到香港在回歸之後的十幾年內不斷因為政制發展問題出現爭拗,所以到2015年的時候,《政府工作報告》中涉及港澳的內容就開始強調憲法,此後每一年,無論是《政府工作報告》、黨的文件,還是與之相關的報告,都會提到“嚴格按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強調憲法就是強調國家的憲制體制,也就是通常所說的一國是兩制的前提與基礎。

  中央治港思路大體經歷了以上三個階段。在“修例風波”之後,中央頒布實施了香港國安法,也完善了選舉制度,說明我們仍然走在強調全面管治權的道路上,中央開始從頂層設計上完善與“一國兩制”實踐有關的制度,具體的體制機制等。這些工作有些是特區政府層面能做的,有些是需要中央政府來做的,需要各守其責,全面推進。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