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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榮妻子被指插手土地生意致國資損失10億

http://www.CRNTT.com   2014-07-03 11:04:32  


 
  綜合傳出的信息,姚敏建拼出了一封舉報信,主要內容是舉報和反映於麗芳以及時任新餘市委主要領導的嚴重腐敗問題、周建華如何受到刑訊逼供和威脅才承認犯罪事實的問題以及家人受到迫害的過程。

  周建華在信中稱,2011年4月,他開始以匿名的方式向監察部舉報,不過並未提及於麗芳。直至2011年7月,新餘“四套班子”換屆前夕,江西省委巡視組找他談話時,他才說出於麗芳插手新餘高專老校區土地出讓,致使國家受到損失的問題。

  在這次舉報後,江西省紀委收到一封匿名舉報信,信中對周建華未婚同居、在人大私設小金庫、私自占用兩輛公車、工作作風不好等內容進行了舉報。兩種舉報的遭遇截然不同:周建華的舉報石沉大海,對他的舉報卻迅速獲得重視。江西省高層在匿名舉報信上簽字批覆後,針對周建華的立案調查很快開始。

  2012年1月4日,元旦假期的最後一天,周建華被江西省紀委“雙規”,隨後是長達半年的調查。2013年2月5日,宜春市檢察院向法院起訴周建華涉及26項受賄事項,涉嫌受賄1400餘萬元。

  被起訴後,2013年3月,周建華終於見到律師。此時,姚敏建才知道周建華利用看守所中登記用的圓珠筆的筆芯和同所人員的煙盒紙、錫箔紙偷偷寫信,再找人傳出來的經過。

  2013年全國“兩會”時,姚敏建專程前往北京舉報;當年4月,蘇榮離贛進京履新後,姚敏建才敢把這些材料寄給江西省政府、省委和政法機關領導。

  一個月後,中央巡視組第八組進駐江西。當月底,姚敏建向巡視組郵寄了申訴信和舉報信。同一天,曾在周建華之前被帶走調查半年、亦是周德昊好友的楊鵬,也向中央紀委遞交了舉報材料。
 
  舉報效力似乎並未顯現。2013年7月9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級法院對周建華一案進行公開審理。周建華當庭翻供,只承認收取財物五六十萬元,並稱其中有一部分還是過年過節收的“紅包”。他自稱在“雙規”期間遭到“刑訊逼供”和威脅,不敢不承認相關事實。

  一審法院最終認定,周建華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財物共計1000餘萬元;同時認定周建華認罪態度不好,毫無悔罪表現。今年1月,周建華被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訴訟權利難保障

  周建華對這一判決結果不服,上訴至江西省高級法院。二審期間,周建華親屬委托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律師周澤和山東成思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金星擔任周建華的辯護人,並得到周建華的同意。

  二審庭審共有五次,2月26日至3月4日開庭6天、4月11日至4月17日開庭7天、5月8日和5月23日各開庭1天、5月26日開庭半天。其中前15天律師都在為保障周建華的訴訟權利與法庭抗爭,庭審根本沒有實質性的進展。

  二審開庭前,兩位辯護律師向法院申請100餘位證人出庭作證。周澤律師給出的理由是,這些證人對核實周建華被指控的犯罪事實相當關鍵。另外,他還要求複制包括紀檢部門調查時的同步錄音錄像等。

  第一次庭審首日,剛站上被告人席的周建華直接要求合議庭全體成員和江西省高院審判委員會全體成員回避,因為他申請證人出庭的要求得不到許可,要求複制錄音錄像資料也被拒絕。

  聽完辯護律師的發言,審判長宣布休庭。隨後審判長駁回了周建華以及辯護律師的回避申請,辯護律師與法官之間因此發生爭論,庭審也不得不在周建華的激烈反抗中草草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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