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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稻葵:展望十八大後的中國經濟 | |
http://www.CRNTT.com 2012-11-17 09:50:52 |
重啟改革是必然的選擇 新一代中國領導人,有著獨特的成長背景:在文革中經歷了衝擊和磨礪,對中國的基層社會十分了解,又在改革開放初期接受了正式教育,對改革理念深切認同,也具有在重大問題面前的決斷力。當前,中國社會、經濟領域的矛盾非常突出,最需要的幾項改革已經相當明顯,基本的社會共識是存在的。 —進一步理順政府和經濟的關係,大幅度改革行政審批和監管的方式。這並不是指完全取消行政審批,而是把行政審批的過程盡量地科學化、專業化、透明化,而不是壟斷在政府部門。比如說,將大量不必要審批的決策交給企業家,而把核心決策,如環保評估問題,交由臨時組成的匿名專家委員會執行。這種匿名的專家委員會相對於目前的純粹行政審批而言,更加具有客觀性,也不容易被利益相關者所左右。通過這種方式,可以極大地釋放民間投資的積極性,同時減少黑箱操作和腐敗的可能性。 —夯實現代市場經濟的社會福利基礎。建立最基本的、面向百姓的福利制度,減少百姓對於實行市場經濟的焦慮感,讓市場經濟的參與者有最基本的福利保障,這其中包括基本的住房、醫療和教育保障。只有這樣,才能讓百姓進一步認同市場經濟的改革方向。 —進一步完善司法改革,提升司法部門的權威性。要做到這一點,首先要建立跨省跨地區的審判制度,降低地方政府對司法系統的干預;除此之外,還需要完善針對行業的專業審判體系。以針對股市的司法改革為例,有必要把所有與上市公司相關的訴訟司法程序集中於北京、上海或者深圳,專門在當地高級法院設立證券審判庭,主導證券案件的偵查、訴訟和判決。這將大幅提高證券司法相對於地方政府的獨立性,促進行業的蓬勃發展。 —公共財政改革需要新思維。其中,稅制改革的關鍵是要理清中央和地方的關係,中央要按照地方民生支出需要配比進行轉移支付,同時要進一步增加資產性和資源性的稅收。未來房產稅應作為地方財政改革的突破口,其收入可交由基層政府負責,用作當地公共設施建設維護、提供公共服務品,並要收支透明、公開,納稅人可實時監督。公共財政改革方面,更重要的是要進行政府資產負債的改革。中國的公共財政跟西方完全不同,各級政府擁有大量的資產,同時也有負債,資產負債表的管理涉及到公共財政的長期穩定發展。對於地方政府而言,過去依賴土地融資的方式不可持續,未來完全依賴地方稅負的方式也不可行,更合適的方式是通過持有部分公共資產獲得長期、可持續的收入,比如,地方政府可以土地作投入,與房地產商共同開發並持有部分房產,將其按市價或優惠價格對外出租,這樣既增加了公共住房的供給,也可以作為地方政府長期穩定的財政來源。 —金融系統改革的實質性推進。中國金融體系最大的風險在於銀行,化解風險的關鍵在於資產證券化。當前,中國銀行業的資產過於龐大,占GDP的比重超過了200%,遠超過A股市值所占GDP的比重。為降低風險,可以通過銀行資產的證券化,把一部分成熟的資產賣到債券市場,且要求銀行之外的投資者購買這部分資產,這會使得銀行再融資壓力減小,更重要的是,銀行的部分資產會轉移到債券市場,這就降低了資本市場配置不均衡所帶來的風險。除此之外,銀行也可以輕裝上陣,把精力放在尋找更好的投資項目上,使其主業能更有效地運營。銀行系統的改革還需要強調利率的市場化改革,商業銀行的利潤非常高,銀行業壟斷的情況非常嚴重,因此要鼓勵利率市場化,提高銀行系統的運行效率。 金融系統的另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資本市場,股市改革必須標本兼治。治標方法有三:一是使IPO適當放緩,二是動員一部分長期資金投入股市,三是適當地把股市債券化,即要求企業分紅,讓股民不依賴內部信息,而是可以直接從分紅中獲得長期持有股票的收益。在治本方面,主要還是在制度上解決問題,通過證券司法改革,完善行業內的審判制度,降低地方政府的干預度,促進股市的健康發展。 —國有經濟的改革方向是進一步市場化。國有企業應完全推向市場,與其他市場參與者一視同仁,人員任免、薪酬待遇、經營管理完全市場化運作,脫離行政干預。國有資本應適當撤出,同時,出售部分國有資產的收入可以為未來增加的財政支出提供一部分資金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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