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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博難逃總統“魔咒”

http://www.CRNTT.com   2012-11-06 12:30:13  


 
  金大中上台後,致力於制度性反腐建設,倡導制定《防止腐敗法案》,鼓勵市民參與反腐監察,強調在中下級公務員中清理腐敗。事實證明,中下級官員的腐敗比高層更觸目驚心,1999年9月至2000年6月,共查處2246名腐敗嫌犯,拘留810人。美國商務部2000年發布的《防止賄賂議定書》高度評價韓國政府的反腐敗努力,稱其為“模範成員國”之一。

  然而,歷史又一次重演。2001年末,金大中長子金弘一被曝涉嫌腐敗;次年,二兒子金弘業被控受賄48億韓元和逃稅,被判入獄3年零6個月;三兒子金弘傑被控受賄35億韓元,被判入獄兩年。

  3個不爭氣的兒子讓金大中愧對“江東父老”。這位頭髮花白的老人先後5次向國民道歉,痛惜子女問題是“一生中最大的不幸”。

  最慘烈的當數盧武鉉。這位平民總統高喊“實現新舊交替,打破舊政治和特權政治”的口號上台,誓言掃蕩特權階層的腐敗之風。他在任期內各方面都乏善可陳,但保留了“清廉”的名譽。

  2009年4月,泰光寶業會長樸淵次行賄案東窗事發,不僅盧武鉉本人,他的兒子、女兒、妻子、兄長、侄女婿及諸多親信都被指控從樸淵次手中收受賄賂。一夜之間,昔日“無能但清廉”的總統成了“無能且腐敗”的總統。

  5月23日凌晨,即將面臨檢方正式調查的盧武鉉跳崖身亡。他的遺書耐人尋味:“不要道歉,也不要埋怨,都是命……在遙遠的未來,歷史會給我一個公正的評價。” 

“韓國式腐敗”

  就個人素質而言,歷任韓國總統不是義無反顧的反腐鬥士,就是志存高遠的民主先驅,人品不可謂不高尚;從反腐決心來看,他們個個信誓旦旦、“死而後已”,態度不可謂不堅決,李明博在上台之初,甚至捐出全部家當,價值300億韓元,只留一處住宅;從制度上講,韓國有一套比較完善的《防止腐敗法案》,規定不可謂不嚴苛,“腐敗防止委員會”成員連家中喪事、喜事都不得向除親戚和密友以外的人通報,以免借機收取獻金。

  如此,何以總統腐敗屢禁不絕?

  分析人士稱,“韓國式腐敗”兼有西方“裙帶資本主義”的制度性缺陷,也有東方儒教“請托”文化的基因。“裙帶資本主義”奠定了韓國“政府主導的大公司體制”基礎,助其從一個落後小國迅速躋身中等發達國家之列,卻也培植了政企勾結、相互滲透的土壤:選舉時,企業向政客獻金“投保”;上台後,政客向企業投桃報李,如此惡性循環,出現了“企業即政府”的怪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同時,韓國社會注重人情,“血緣、地緣、學緣、人緣”無論對經商還是從政,都關係重大。每屆新政府上台,都要對曾助己一臂之力的幕僚論功行賞;趨炎附勢之輩則瞅准機會攀附新的權貴,媒體稱這些投機分子為“追趕新太陽的人”。“任人唯親”和“追趕太陽”之風是“韓國式腐敗”的另一溫床。

  然而,從另一角度而言,一樁樁醜聞的揭露,一個個高官的落馬,一位位總統的道歉,恰恰是韓國反腐運動的碩果,體現了韓國民主的深化、政治的清明。總統不畏“宿命”,前僕後繼,以個人的悲劇成全社會的進步;民間團體孜孜不倦,以主人翁的姿態推動反腐調查;媒體不辱監督使命,以強大的輿論壓力為腐敗分子打造一個看不見的囚籠。

  一位韓國出租車司機說得好:“即使是總統的兒子,如果犯了法,照樣會被逮捕,這表明韓國已是一個健全的國家,這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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