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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改革需要決策者更大的決心 | |
http://www.CRNTT.com 2012-11-03 09:38:46 |
國企利潤的連續下滑引起了高層重視,在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上,國企改革成為重點議題,國資委主任王勇在《國務院關於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工作情況的報告》中坦言,國企改革與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還有相當差距,包括董事會的考核和外部董事的選拔、任用和評價機制還不完善,國資監管機構、董事會和經營管理層之間的關係還需要進一步理順。 在會議閉幕式上,吳邦國委員長還提出,“國有企業改革是經濟體制改革的中心環節,國企改革發展的一些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尚未根本解決,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任務仍然艱巨而繁重。” 文章表示,在解決國企改革方向問題之前,我們首先要弄清楚國企存在的目的究竟是什麼。總體來看,中國的國企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所謂關係到國計民生、關係到國家經濟安全,代表國家利益和意志,以及代表國家的技術能力和創新水平的領域,這些領域必須有國家力量作為支撐,才能扶持發展起來。因為我們是後發國家,工業化起步晚,僅憑民營企業難以與成熟市場國家的跨國公司競爭。比如對戰略性資源的控制,比如飛船上天、兩彈一星技術以及軍工產業等,這些領域如果由民營企業來做,放入市場競爭,那麼可能很快就會被西方大型跨國公司擊垮,它們可以通過轉移支付、價格補貼把你擠走,哪怕暫時虧損也沒關係。 它們的市場經濟已經發展了幾百年,早已形成成熟體系,這些需要巨額投資而又不具備短期經濟效益的領域,一般民營企業根本沒有實力與之競爭。所以在這些特殊領域,國企有其存在的必要性,而我們也不能用短期的經濟收益來衡量其建設的好壞,有的時候即便出現虧損,也必須要做,但這只是少數領域。 而更多的是第二類,即一般性競爭領域的國企,它們的存在目的是為了創造經濟收入,實現對國民經濟的控制。有的企業發展到現在,實際上已經成為與民爭利的特權企業,享有的特殊地位破壞了市場公平,對民營企業的發展極為不利,而且在這些領域,國企不如民營企業有效率。 對於這類國企,我們的改革方向應該是把它放到市場環境中,讓它和其他性質的企業公平競爭,競爭得過就發展,競爭不過該重組的就重組,該破產的就破產,政府絕不姑息庇佑,用國家財政保其不死。國資委最近的研究報告說,國企盈利並不是靠壟斷,它們完全可以通過公平競爭來盈利,這實際上是站不住腳的。 按照這種理論,既然國企比一般企業更具優勢,那就不需要對國企進行改革了,也沒有必要搞其他性質的企業,而應該多發展國有企業,這是明顯的悖論。現在之所以要改,就是因為國企效率不高,這是由國企的決策體系、所有制狀況以及功能決定的。 我們在討論國企如何改革之前,首先要去論證哪些國企屬於第一類,需要發揮其獨特的控制功能,哪些屬於第二類,可以完全放開,如果籠統地從經濟效益來談國企的去留則有失偏頗。而現在的問題是,我們對國企的考核指標很不清晰,都是含含糊糊,所以改革的措施也就不具有針對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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