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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精神的根本是人文精神 | |
http://www.CRNTT.com 2012-10-05 09:49:44 |
值此物欲橫流的社會,人類越發不重視精神境界的追求。物質與精神的衝突矛盾一直存在。在現實世界裡,當一個人處在物質與精神的交叉口時,選擇物質者占多數。所謂的社會進步,也往往是人們在物欲的不斷膨脹之下產生的人為現象。提倡精神者便因此被譏為“不識時務”、“不切實際的理想者”,只是一種“務虛”而已。 例如在今年的奧運羽球賽中,八名女雙選手因為消極比賽而遭取消參賽資格,主辦方是基於選手違反了奧林匹克精神才做出此裁決。此“污點”頓時引起了各界對於“奧運精神”與選手奪標戰略的討論與爭議。其中,哈佛大學法學教授費德曼在事後撰文,力挺運動員,對所謂的“奧運精神”提出了異議:“人們都認為奧林匹克是非常神聖的,參加比賽的運動員都應該在所有比賽中全力挑戰對手,只有這樣他們才算是遵守了參加比賽前所宣讀的奧林匹克誓言。但是,這是一個不切實際的過於理想化的理念,與現實並不相符。” 這樣的言論,我們可以有如下解讀。首先,他從現實的角度,說明了運動員在比賽中爭取最好表現的合理性,無須受到奧運的“神聖”與奧運“宣言”的制約。其次,他對以上所提到的“神聖”與“宣言”,也即奧運精神惘然不顧,並譏之為“理想化的理念”,無疑在否定這樣的一種精神、這樣的一種理想。一個現代知識分子以如此現實的眼光,審視如此神聖且有精神價值的比賽,反映了兩個問題:一、人的精神是否走向死亡?二、“精神”的本質是否空洞不實? 一般人對於“精神”二字望而生畏,認為它玄之又玄,近乎虛無。在講求實際效應、實用主義的現今社會,它似乎只是茶餘飯後、文人之間相互調侃驅遣煩悶的話題。人們關心的,是如何三餐溫飽、累財聚寶的問題,追求的更是奢華淫欲、醉生夢死的生活。物欲至上,是許多現代人共有的觀念;物質追求,是人們宣洩內心情感的直接途徑。當人們沒有了更高層次的追求的時候,退而求其次,取諸乎近身便是個“合情合理”的選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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