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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德克.巴萊:台灣原住民的抗日與助日 | |
http://www.CRNTT.com 2012-06-24 09:59:08 |
電影在台灣大賣,在大陸雖然票房不佳,但同樣收獲了豐盛的口碑。導演接受採訪時說“希望自己的作品可以為台灣療傷”;與台灣相比,大陸遺留的歷史創傷更多,這恐怕也正是這部電影在大陸上映的真正意義之所在——但當微博上出現大量拿“高砂義勇隊”來否定《賽德克.巴萊》的言論時,我們知道,這種療傷還很遙遠,因為我們的歷史觀,還相當陳舊和落後。 歷史A面:“霧社事件”不能被簡單解讀成“抗日起義” “台灣同胞的武裝抗日革命雖然一再失利,但反對異族統治的意識已深植人心,永難改變,只不過從民國十年以後,反抗的方式已由武裝行動逐漸轉移為非武力的思想文化鬥爭。在此一段非武力抗日時期,所發生的唯一武裝革命,便是‘霧社事件’。”——這是秦孝儀主編的《國民革命與台灣》一書對“霧社事件”的定性描述,也代表著台灣官方教科書的立場。但《賽德克.巴萊》告訴我們:事情沒這麼簡單,“抗日”,不是“霧社事件”唯一的內容;在原住民心目中,“抗日”的概念,甚至都不存在。 “霧社事件”起因:日本統治蠻橫粗暴,原住民起義反抗 1930年,距日本入主台灣進行殖民統治恰恰35年。就在這一年,10月27日清晨,台灣原住民賽德克族對日本“出草”(即獵首 ),殺死134名日本官員、家長、學童,重傷26名。隨後日本人發起反擊,原住民無力抵擋,參與行動的部落幾遭滅族,生還者被強制遷至往川中島(今台灣清流部落)。 這次起義被後世稱為“霧社事件”。 原住民這次反抗是日本殘暴統治之結果。長期以來,日本掠奪山地資源,榨取原住民勞力、唆使挑撥,同時封鎖他們的生活空間,禁止傳統祭儀活動,使他們苦不堪言。原住民反抗之心年年醞釀,積壓多年之後,終於爆發。 台灣教科書把“霧社事件”定性為“台灣原住民抗擊日本侵略者的英雄史” 二戰結束後,國民政府認定“霧社事件”為日軍殘害“中華民族”之行為,並於1953年建立紀念牌坊,把這次起義視作對日本殖民統治的反抗。 國民政府對“霧社事件”的解讀模式被延續了下來。台灣漢族人所撰寫的史書大都把“霧社事件”定義為一場“台灣原住民抗擊日本侵略者的英雄史”,台灣教科書幾乎沿襲了這種解讀方式,譬如王淑芬、張益仁主編的台灣翰林版教科書就如此講述“霧社事件”: “除了漢人武力抗日外,原住民各族也因為日本官吏及警察的殘暴和壓迫,發動一百五十多次的武力抗日事件。其中最著名的是泰雅族原住民頭目莫那魯道領導的霧社事件。這些可歌可泣的武力抗日事件,最後在日本殘酷鎮壓下不幸失效。” 但起義幸存者後裔稱:“歷史課本說我們原住民抗日,我們不是抗日,我們是抗暴” 原住民對這種中華民族抗日意義下的解讀並不領情。清流部落的一位原住民大老說:“歷史課本說我們原住民抗日,我們不是抗日,我們是抗暴”,“就象是別人打你,你也要打回去一樣,很自然啊。”言下之意,即不論是誰,無論是日本人還是台灣漢族人,只要“打”我們,我們就要反擊,原住民反抗的不是特定某個族群,或者專門針對日本,而是反抗殘暴統治本身。“霧社事件”幸存者者後裔邱建堂的看法也與此大同小異:“倘若日人對我族人多一點點尊重,不過於歧視(時常稱我族人為蕃人),不過於壓榨勞力,此悲劇應可避免。” 原住民這種心態完全可以理解。原住民所居住之地,資源豐富,歷代政權要開發台灣,都要面對原住民的反抗。無一例外的是,歷代政權對反抗的原住民,都進行過殘酷的鎮壓。把台灣拱手相讓給日本的清朝對台灣原住民的吏治,就是恩威並行,撫剿並濟,對於未歸順的原住民部落大動幹戈。 《賽德克.巴萊》美術指導:除了反抗暴政之外,族人捍衛信仰層面也是存在的 除了反抗暴政之外,原住民對信仰的捍衛也是起義原因之一。《賽德克.巴萊》的美術指導邱若龍說:“‘gaya’世界的賽德克人在日本統治時期,被嚴格禁止,對主流社會來說,嚴禁文面、獵首是安定的,但對賽德克人來說,卻是阻礙了與其祖先之間的連系,影響巨大,如果日本政府以平等對待,使其風俗漸進式轉換,或許不致到這樣的境地……‘霧社事件’發生的原因除了反抗暴政之外,族人捍衛信仰層面也是存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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