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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敗零容忍是不可觸碰的社會底線 | |
http://www.CRNTT.com 2012-05-31 11:42:12 |
近日,鐵道部原部長劉志軍被開除黨籍,並移交司法機關處理。重慶能源投資集團原董事長侯行知父子受賄案等,再度暴露出腐敗給社會帶來的巨大破壞力。其中值得所思的是,最近社會上出現了部分對腐敗的麻痹聲音,如腐敗在任何國家都無法根治,關鍵要控制到民眾允許的程度,還質疑媒體對腐敗等社會負面報道等。 坦白說,對腐敗的零容忍是不可逾越的社會底線,儘管社會對腐敗的零容忍本身並不會有效減輕腐敗行為。然而,當前這些觀點和聲音儘管帶有尊重現實理性的“務實”色彩,但卻渲染著一種對現實的妥協,且這種妥協無形中封堵了反腐倡廉的關鍵通道。如把反腐曲解為探尋民眾可容忍底線,無疑是對腐敗的縱容,因為民眾對腐敗的底線是零容忍;同時要求媒體減少對腐敗等社會負面的信息傳導,則是一種掩耳盜鈴的做法。 且不說數字化信息爆炸時代大幅降低了民眾的信息搜尋成本,靠選擇性傳播已不太可能,至於減少社會負面信息本身恰降低了對腐敗的威懾力和腐敗成本,令反腐倡廉陷入尷尬。何況,近年來反腐成效顯著,恰源自數字技術等極大地降低了信息非對稱性,使部分腐敗行為無處遁身,很多腐敗行為都是網絡揭發被發現的。 表觀之,腐敗是一種侵犯私權和侵蝕公信力的權力尋租現象,而實質上腐敗是一種公權失範問題。這種公權失範主要表現在,現行制度賦予了公權較大的自由裁量空間,這種具有資源配置功能的公權,在公職人員與生俱來的自利訴求下,最終不可避免地被經濟社會賦以市場租值,同時現行制度在機制設計上存在激勵不相容性,即缺乏有效的權力制衡、程序和信息公開等硬約束,降低了公職人員以權謀私的發現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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