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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與印度關係 會成島內政治博弈點

http://www.CRNTT.com   2011-12-15 00:44:30  


 
  (一)建立合作機制。“國科會”在印度設立科技組之後,積極與印方相關單位進行磋商,討論如何建立官方的合作架構。2006年,雙方決定以駐外代表處名義代表台印雙方簽署協定,並以“國科會”與印度科技署作為實際執行單位。台印雙方於2007年正式簽署《台印科技合作備忘錄》,使台印科技合作交流進入全新的發展期。該協定是台印之間的第一個科技合作協定,也是台印1995年互設代表處以來第二個雙邊正式協議。

  協議規定成立“台印聯合科技委員會”,這個委員會並沒有固定成員,但每次會議前由“國科會”與印度科技部從相關領域選派代表,共同討論該年度的合作活動專案及內容。目前雙方已經輪流在台北與新德里舉辦過三屆“台印科技合作聯合委員會”,有效地規劃推動了台印科技活動。

  (二)搭建合作平台。為使台印學者可以分享彼此研究成果及探討共同合作的可能性,台“國科會”一直致力於搭建合作平台。目前“國科會”主要是通過兩種方式加強學術交流。一是選定共同興趣領域,舉辦台印雙邊研討會。自印度科技組成立以來,先後舉辦過“地震工程”研究會、“納米科技”研討會、“功能性基因體”研究會、“有機化學”研討會、“太陽能及燃料電池”研討會、“熱帶及傳染疾病”研究會、“智慧晶片”研討會等,這些研討會為相關領域的研究學者提供了互動與合作的平台。(注14)二是利用既有的國際交流活動,提供接觸機會。台“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的“建築物耐震設計國際訓練班”、儀器科技研究中心開辦的國際訓練班等,這些培訓班每年開放選拔適當的印度的專家學者與會,主動增進交流機會並為印度研究人員與台灣研究團體建立聯繫管道。

  (三)推動共同科研計劃。在建立合作機制及交流平台後,台當局的最終目的是期望台印科技人員能夠共同合作,並產生具體的研究成果。因此,“國科會”與印度科技部自2008年開始徵集台印共同研究計劃案,以鼓勵台印學者進行實質合作研究。2009年1月首次通過11件計劃案,涉及地震科學及工程、有機化學、結構生物學及功能性基因體、納米科技等高科技領域,並且自2009年3月開始執行,為期三年。鑒於首次徵集共同研究合作計劃相當成功順利,台印又於2009年5月再度徵集台印合作計劃,並擴大到資訊技術、能源開發、傳染疾病等領域,並於2010年1月正式核定通過資助12項計劃案。在2011年第三次共同研究計劃的徵集活動中,已將資助專案擴大到15項,台印雙方共有38個科研團隊同時進行台印研究合作案,其規模與範圍均為歷史最高紀錄。(注15)除了科研專案合作外,台印雙方目前正在研擬更大規模的“年輕學子實習案”,以資助大學與研究所年輕學者參加短期實習,旨在擴大台印學者交流的年齡層,塑造台印青年精英的溝通與認同感。

  台印科技合作已經從一般性貿易向共同研發、共同產業化方向轉變,創新科技合作成為台印經貿往來新的主導力量。同時,由於台印都面臨著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科技對於優化雙方商品結構,提高商品品質,增強國際競爭力都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台印雙方的科技交流合作已建立互利互惠的合作範式,可以預期的是,這種合作範式在未來呈現加速推進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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