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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使官員知道“人言可畏” | |
http://www.CRNTT.com 2010-09-06 10:46:30 |
陷入女兒“特招”風波,韓國外交通商部長柳明桓辭職。一個外交部長,就這樣主動放棄了職位。 柳明桓辭職,不是因為違反了哪一個規定,而是未能擺脫女兒因他的部長職務而獲取外交部職位的嫌疑。柳明桓曾表示,他忽略了“一個女孩受雇於父親領導的機構會引起猜疑”,“為此感到歉疚”。顯然,柳明桓的女兒被招用為外交部職員,不是違規事件,而是公眾輿論普遍認為“不宜”。 對普通公民來說,“法無禁止即自由”;對權力和權力者來說,“法無授權即禁止”。不存在“官員子女不得被錄用為本機構職員”的規定,柳明桓仍然需要為引起公眾猜疑而“歉疚”,進而在歉疚未能平息輿論後辭職。這就是民主制度下官權的收縮,民權的上升。 截至目前,沒有資料顯示柳明桓為他的女兒進入外交部做過什麼。人們有的只是猜疑,猜疑只需跡象,猜疑無需證據,但猜疑足以擊倒一個官員的聲譽,而一個無聲譽的官員,在民主制度下難以“正常開展工作”,所以公眾的廣泛猜疑之下,官員最好是自行離開。 柳明桓做過了什麼呢?不是他做了什麼,而是他沒有做什麼。他沒有阻止他的女兒獲得外交部的職位。這並不違規,但帶來的政治後果足以將他吞沒。對於官員和政府來說,“人言可畏”,是必須有的壓力;“內舉不避親”,是絕對不可以有的行為。民主制度下,報章上多有人言,議會里充滿人言,投票是人言,判決是人言,法律是人言,抗議等等也是人言,政治之爭力求訴諸言語而非訴諸行動,更非訴諸暴力,制度保護各種人言,其中一些形式的人言具備法律的有效性。權力不畏人言,將是何其凶猛;權門不避內舉,權位豈非私屬? 我們還不知道韓國外交部的那次招錄中,柳明桓的女兒是否確實得到了關照。如果柳明桓曾經暗示或明示過他的女兒應該獲得職位,現在他得到了後果。如果柳明桓未曾有過明示或暗示,一切只是工作人員暗中幫忙,那麼柳明桓辭職,他的女兒也不得不放棄職位,就是一個明確的例證,使得抬轎子的“好心”後無來者。如果這件事情甚至連幫忙也不曾有過,一切全屬自自然然,那麼柳明桓辭職也足以儆戒將來,官員應當避免瓜田李下,避免使人產生以權謀私的猜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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