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港澳論語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 
李銀河:賣淫女游街侮辱了誰?

http://www.CRNTT.com   2010-07-31 11:35:12  


  中評社北京7月31日訊/日前,中國公安部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機關在查處賣淫嫖娼活動時,要堅決制止游街示眾等有損當事人人格尊嚴的做法,並規定發生此類問題,將依法追查當地公安機關領導的責任。

  事件源於近日網絡上熱傳的一組賣淫女赤腳游街的照片。兩名穿著時尚的年輕女性,不但赤腳,而且戴著手銬,被廣東省東莞警方牽著“指認現場”。這被警方視為廣州亞運會開幕前掃黃行動的階段性“成果”。

  對此,網絡媒體紛紛轉載。同時,涉嫌賣淫女性的三張照片也在網上流傳。儘管有的網站對其面部做了馬賽克處理,而有的則未經處理直接在網上發布上述照片,被游街者的衣著、相貌、神情均清晰可見。

  從網上反饋看,大多數人反對警方的做法。坊間評論認為,警方作為執法者,應該有起碼的法治觀念。對賣淫嫖娼等一般違法行為,公開其照片,這侵犯了當事人的人格權。很多人則認為,無論賣淫女行為如何定性,都要給人以“起碼的尊嚴”。

  違法者也有人權,這本是憲法賦予每個人的權利,但是為何仍有執法者屢屢試圖挑戰法律,執法犯法?賣淫女游街示眾,真的能淨化社會風氣嗎?如此“掃黃”,究竟侮辱了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