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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省管縣體制改革意義重大 | |
http://www.CRNTT.com 2009-02-05 08:44:41 |
筆者認為,中央一號文件提出推進省管縣體制改革,有利於減少縣域經濟發展中的審批環節,降低“過程成本”。實際上,要想讓縣域經濟發展得快,就得給它快步走的條件。我們正處在一個市場經濟改革比較超前、產權體制較清晰、政治文明要求越來越高的大環境下,改革最有效的辦法,就是權力下放。而省級部門現有部分審批權限直接放權給縣(市),是逐步實現由行政區經濟向經濟區經濟的轉折。政府簡政放權,實質上就是政府把改革改到了自己頭上。 在某種意義上,對於上級政府來說,事權變小了,但對生產力的發展是解放,是“鬆綁”;對於下級政府來說,放下來的權力就是生產力,其直接的效應是減少了環節,簡化了手續,加快了速度,提高了效率;對於各類企業和社會經濟組織來說,是上級放權最直接的受益者。權大權小,該放該不放,唯一的標準是看是否有利於發展和創造生產力。逐步地還權於民、還權於市場、還權於法,不是政府的退位,而是政府的歸位。政府成為有限權力的政府,這是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大趨勢。 沒有一個有效的政府,經濟和社會的持續發展都是不可能的。因此,中央一號文件提出推進省管縣體制改革具有極大的意義。這種體制改革後的時代效應,是讓縣市級經濟成為一個相對獨立的城市經濟體。而從近年來浙江、吉林、河南、廣東等少數幾個省份已試點強縣擴權成功經驗來論證——長期為人詬病的市管縣體制有可能逐步改革。如果是這樣,就將出現一場空前的政府權力再分配。對這一點,筆者以為值得期待。【作者:石子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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