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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絕不要"頭疼醫頭"

http://www.CRNTT.com   2008-10-16 11:58:40  


食品安全關乎民族素質,必須得到高度重視。
  中評社北京10月16日訊/東方網今天發表作者劉長秋的評論文章,他強調對於食品安全,不要"頭疼醫頭":
   
  “三鹿牌嬰幼兒配方奶粉”(以下簡稱“三鹿嬰幼兒毒奶粉”)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後,引起了全社會的普遍關注。事件發生後,國務院立即成立了“三鹿牌奶粉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對三鹿牌嬰幼兒奶粉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問題進行了專題研究,作出了包括因服用奶粉而患結石病患兒實行免費治療、對全國嬰幼兒奶粉生產企業全面開展質量檢查等在內的六項決定。這充分反映了我國政府對該事件的高度重視以及對廣大人民群衆生命健康的關心與呵護。然而,另一方面,筆者又不能不對通過處理此次事件所所暴露出來的我國食品安全應急管理的僵化模式感到憂慮。事實上,任何人都知道,早在“三鹿奶粉事件”之前,我國已經發生了包括“毒火腿”、“毒豆芽”、“毒泡菜”、“瘦肉精”等在內的大量食品安全事件,而有關奶粉方面的安全事件也早有先例(即數年前的阜陽奶粉事件)。而我國食品安全監管者也無一不在這些事件發生之後會加大同類食品的安全監管的力度,并迅速展開全國性的稽查或整頓。但即便如此,食品安全事件在我國依舊頻繁發生。這與當前我國食品安全應急管理模式絕對不無關系。 

  事實上,筆者認為,我國現行的食品安全應急管理模式確實存在很大問題,因為目前我國在食品安全應急管理方面所遵循的完全是一種“頭疼醫頭,腳疼醫腳”的僵化模式。表現在食品安全應急管理實踐中,往往是今天嚴查醬油,明天嚴查火腿,而後天則嚴查豆芽……。而在各種食品安全事件發生後,則又往往將稽查與整頓的重點過於集中在了被暴光或被通報的食品生產上,而忽視其他食品甚至是其他同類食品的衛生安全狀況。近幾年頻繁發生的“毒蛋事件”就是再好不過的一個例證。2006年發生的“紅心毒鴨蛋事件”,人們恐怕至盡都還記憶猶新,那次事件發生後,毒鴨蛋在全國範圍內遭到了嚴打,以致在近兩年的時間裡我們幾乎沒有再聽到過有關毒鴨蛋的事情發生。這似乎足以昭示我們在食品安全應急管理方面的成就。但卻請不要忘記,實際上早在此次事件發生的兩年之前我國就已經發生過“紅心毒雞蛋事件”,而各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也幾乎無一例外的對“毒雞蛋”進行了嚴厲查處。然而,令人遺憾的是,在“紅心毒雞蛋”出現後,我們的食品安全監管者在稽查整頓的過程中似乎并沒有關心過同為蛋類的鴨蛋或鵝蛋(當然,鴿子蛋、鵪鶉蛋等也在其中)的衛生安全狀況,更談不上對盡管不屬蛋類但卻也是事關廣大人民群衆身體健康的其他食品的稽查與整頓。於是乎,我們不無遺憾地看到:在經過稽查和整頓之後,“紅心毒雞蛋”的確沒有了,但“紅心毒鴨蛋”卻來了;在經過嚴打和重擊之後,“大頭奶粉”沒有了,“三鹿奶粉”卻來了……。顯然,我國目前的食品安全應急管理基本上是跟著食品衛生安全事件在走,這是以往我國“頭疼醫頭,腳疼醫腳”的僵化應急管理模式的直接結果。如此監管,也難怪無法杜絕食品安全事件的頻繁發生。 

  筆者以為,面對近年來我國日益嚴峻的食品衛生安全形勢,作為身負保障廣大人民群衆食品安全職能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轉變以往相對過於僵化的應急管理模式,靈活、科學地應對食品安全事件。在食品衛生安全監管方面,應當遵循和貫徹“以防為主”、“風險防範”的執法理念;在應對具體發生的食品衛生安全事件時,應當學會觸類旁通,舉一反三,在出現“嬰幼兒毒奶粉”之後應及時想到其他食品的安全稽查與整個食品行業的整頓,而不是只稽查和整頓奶粉而不稽查豆粉或藕粉,更不是在出現“嬰幼兒毒奶粉”之後,只稽查和整頓嬰幼兒奶粉,而不去管中老年奶粉或孕婦奶粉。要不然,我們就很難保證在出現“紅心毒雞蛋”之後,不會出現“黑心毒鴨蛋”或“花心毒鵝蛋”,也很難保證在出現“三鹿嬰幼兒毒奶粉”之後不會再出現“中老年毒奶粉”或“孕婦毒奶粉”,更無法保證在“三鹿嬰幼兒毒奶粉”出現之後不會再出現“毒豆奶粉”、“毒藕粉”,抑或“毒牛奶”、“毒果汁”、“毒燕窩”……。 

  (來源:東方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