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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放制度紅利 需要政府轉型 | |
http://www.CRNTT.com 2013-05-17 08:31:28 |
中評社北京5月17日訊/近日,深圳市公布《全面深化改革總體方案(2013-2015年)》及《2013年改革計劃》,前海體制機制創新、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和金融改革成為了今年改革的重點。
21世紀經濟報道發表財經評論人劉曉忠文章表示,當前的深圳改革與1980年代以發展為內核的改革不同,目前業已步入深水區的改革已很難延續單點突破模式,各個領域的相互制約和促進,使現行改革要真正有效釋放紅利,亟需全面系統的布局,避免不同領域間改革產生相互牽制的張力,導致改革知易行難。而選擇一個帶有改革先驗的地方,並通過充分授權運作,以賦予其先行先試的權利,無疑為其大膽的破局式改革降低了試錯成本,積累改革經驗。 文章指出,不論是前海創新行政審批制度和公務員服務制度的改革,還是土地和金融領域等的改革,都旨在探尋處理政府與市場、社會間的新型關係,而其核心命題則是政府職能由管制向服務轉型,以構建能更好地適應經濟社會變遷的法治體系和激勵相容的機制。 以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為例,目前的土地制度實際是一種基於管制的人格化交易秩序,即地方政府壟斷城市建設用地市場,地方政府作為經濟人主體,主導城市土地市場的人格化交易;然而,隨著土地步入二次甚至多次開發交易,尤其是深圳早已基本實行了農村戶籍和非農戶籍的並軌,農轉非的土地掛牌賣模式似乎已不合時宜。而要強化轄區內存量土地的合理流轉和土地利益的協調,無疑亟需行政管理體制、財稅金融制度等新制度和機制的有效配合。 通過構建城市規劃秩序,並運營金融、財稅等制度,以合規監管而非報備審批模式,促進土地等要素資源的優化配置,協調各方利益,顯然將極大地降低市場交易成本,並可清晰厘定政府與市場的邊界,真正使政府由經濟社會的管制者變成公共服務供給主體。如目前政府只需負責城市規劃,土地市場交易秩序監管等,具體的土地交易完全可通過當事人博弈完成。這不僅可避免政府身兼裁判員與運動員的雙重身份衝突,而且市場的自利博弈將更能促進土地等要素資源的優化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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