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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價市場化是釐清政府邊界的試金石

http://www.CRNTT.com   2013-03-29 08:33:22  


  中評社北京3月29日訊/備受詬病的成品油定價機制,終於在本屆政府上任伊始啟動了新一輪市場化改革。新機制與市場的預期基本一致,也與國際原油市場聯繫更為緊密,體現了最高決策層勉力推進要素價格市場化改革的決心。儘管本次改革後的成品油定價新機制與真正的市場化仍有相當距離,甚至也不排除未來還有反覆的可能,但能夠邁出這一步,依然值得期待。

  上海證券報發表上海外國語大學國際金融貿易學院院長章玉貴文章稱,肇始於1998年的成品油價格改革,迄今已走過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1998年至2003年以盯住新加坡、紐約和鹿特丹等三大市場為基礎,每月一調整的市場化改革。2000年以後,形成了以三地加權平均價格為國內成品油價格的定價機制。市場化特征較明顯,但缺點是市場化機制並不完善,容易引發投機。第二階段是2003—2008年由國家發改委直接調控定價。起因是為了緩解國際油價巨幅波動對國內成品油價格的衝擊,遂決定由國家發改委宏觀調控,調控無固定原則,力求控制漲幅。雖然這種定價機制的確起到了緩衝閥的作用,但也造成了國內外油價長期倒掛,非市場化價格常常引起市場供需失衡的不利局面。甚至造成國內低油價福利被國際消費者搭便車的怪現象;第三階段是2009年至2013年國家發改委制定調價周期和漲幅限制為特征的定價機制。這個定價機制是以布倫特、杜拜、辛塔原油現貨為基準,三地原油連續22個工作日移動平均價格變化超過4%,可相應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國家制定最高零售和批發限價,企業可據此價格自由定價。表面看來,這樣的機制確實進一步市場化了,也逐步與國際接軌,但缺點是調整周期過長,遠遠跟不上國際油價的變化,往往漲多跌少,客觀上亦為國內成品油巨頭提供了巨大的獲利空間。而本次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將調價周期縮短至10個工作日,取消上下4%的幅度限制,市場化趨勢尤其是價格調整的敏感性與及時性更加突出,並針對舊機制運行過程中暴露出的一些問題給出了相應的解決方案。

  經歷了前幾個階段的改革,決策層對在推動要素價格市場化的過程中,必須確保市場價格的有序,即價格競爭切實反映供求規律,切實具有引導資源實現有效配置的功能,對政府在盡可能增加公共品的供給,通過有效幹預來糾正市場失靈上的作用都有了更全面的體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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