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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一些跨國公司到中國後會變“壞”

http://www.CRNTT.com   2011-12-23 11:28:42  


  中評社北京12月23日訊/2011年,有關跨國公司在中國不守誠信、虛假經營、大肆行賄、不履行社會責任的報道屢見媒體,包括:錦湖輪胎事件、家樂福和沃爾瑪等超市價格欺詐事件、美國康菲石油渤海灣漏油事件、重慶市沃爾瑪超市以低價普通冷鮮肉冒充高價“綠色豬肉”事件、嬰兒洗發精“含有致癌物”事件、法國標致雪鐵龍集團公關部員工因涉嫌貪污腐敗和行賄事件、阿迪達斯履行社會責任墊底事件……這些報道從一個側面反映出一個事實,那就是:一些跨國公司在中國已變成“壞”公司,其形象也在國人心中大打折扣。從而,也不由得讓廣大國人心中泛起一個疑問:為何一些跨國公司進入中國後就開始變壞呢?此間《學習時報》日前登載學者唐志軍的文章“為何一些跨國公司到中國後會變‘壞’”,就此進行了分析:

  經濟學常識告訴我們,企業天生是追逐利潤的,跨國公司進入中國,其目的也是想方設法在中國賺取更多的利潤。然而,經濟學常識亦告訴我們,一個企業的行為要受其所在市場環境、法律環境、人文環境等因素的制約,這些因素共同作用,決定著企業的成本函數或收益函數,理性的企業通過分析各種行為的成本與收益,來決定其在一個環境下的選擇和行為。我想,一些跨國公司之所以有恃無恐,公然作惡,欺詐中國消費者和踐踏中國法律,正是因為中國的市場環境、法律環境、政策環境和消費環境等方面出了問題,使得這些跨國公司進入中國後就變壞。

  第一,法律不健全。由於從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的轉型時間不長,而且參與國際競爭的時間也不長,中國當前許多領域的相關法律法規並未建立健全,即便成為法律,但很多標準太“寬大”,哪怕別人的一些行為是有損國人利益、健康的,按照我們現行的法律法規、標準,仍然是合法、達標的(比如強生捲入“致癌門”之後,強生全球創新中心亞太區研究與開發部副總裁吳冬11月5日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就說,強生的配方是根據不同國家法規要求而制定的,你們懷疑強生嬰幼兒衛浴產品甲醛過高,但是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09年組織抽檢的結果顯示,甲醛含量比國家標準還低很多);而且一些法律法規嚴重缺乏操作性,難以確立賠償標準和懲罰標準(如2000年4月1日起施行的《海洋環境保護法》就是這樣的一個法律,因此,在對康菲石油的索賠中,很多方面找不到相對應的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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