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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記者黑名單有用的話,還要衛生部幹嘛?

http://www.CRNTT.com   2011-06-15 09:57:08  


 
  衛生部門不管衛生管新聞?

  國內的記者在報道不公、不平事時,人身安全都無法得到保障,衛生部居然堂而皇之的為記者建黑名單,難道就不怕民眾給衛生部建黑名單?

  防民之口甚於防川,衛生部的做法無異於自毀長城。衛生部想必自覺自己高高在上,不必把民眾看在眼里,當然更不必把記者看在眼里,而且無需遵從本單位的職責,將新聞出版總署的職責一肩挑,像城管替代警察的部分工作一樣,能者多勞。只是,這種做法,害的是誰呢?  

  建立記者黑名單是假公濟私

  當然,也不排除個別媒體為了追求轟動效應而惡意進行虛假報道,面對這種情況,完全可以訴諸法律途徑,或者以行業監管的方式加以解決。建立所謂黑名單的做法,顯然是將自己淩駕於媒體之上,試圖以權力之手讓自己既當運動員,又做裁判員,打著國家和人民的旗號假公濟私。
  
衛生部門建立"記者黑名單"有悖權力倫理

  衛生部門建立“記者黑名單”的做法更像是是一種警告的姿態,很難落到實處,但其背後的管理心態有悖於權力倫理和社會文明,非常危險。

  媒體監督最大的問題是頻頻被行政權力管制

  沒有監督,話語權也可能被濫用。這話沒有什麼錯,不管任何權力,只要失去監督,就存在濫用的可能,新聞監督權力自然也不例外。可建立“記者黑名單”的權力傲慢告訴我們,媒體監督目前最大的問題不是話語權濫用而是頻頻被行政權力管制。通過法律制度跟進保護和保障媒體監督更大的自由度,比“監督”媒體重要得多。不能因為假新聞的出現,就懷疑和否定媒體監督整體的價值.

  媒體監督已經成為公共監督的中流砥柱

  回過頭來想一想,各類媒體無處不在的暗訪和曝光,揭露了多少深層次的食品安全根源?為公共食品安全管理者提供了多少決策和管理依據?如今,媒體監督已經成為公共監督的中流砥柱,尤其是在食品安全領域。瑞典斯科耐省警察局地方刑事犯罪局局長亨里克曾經說過一句很經典的話,“媒體的報道有時會對案件的偵查產生負面影響,甚至出現局部失實報道,但我們不該為此限制媒體報道,因為媒體自由的價值高於某個具體案件偵破的價值,它帶來的好處終歸大於負面影響。”

  願衛生部門多花時間整治黑心食品

  媒體不只一家,“媒體惡意”的危害遠沒有“對媒體的惡意”大,衛生部門與其想當然地建立記者的黑名單,不如花費更多功夫建立食品安全的黑名單,讓人民早日吃得安全、放心,以分內工作產生的積極影響來挽回目前的信任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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