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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詩歌學會”的生意經

http://www.CRNTT.com   2011-06-12 09:02:32  


  中評社北京6月12日訊/湖北秭歸被授予了“中國詩歌之鄉”的稱號,授牌的是中國詩歌學會。這與其說是一個文化活動,不如說是中國詩歌學會的生意門道:中國詩歌學會與受牌地方雙贏,中國詩歌學會得以利用“國家級社會組織”和“詩歌”的招牌,獲牌地方得以利用詩歌牌彰顯文化和發展產業。東方網日前登載劉洪波的評論文章《“中國詩歌學會”的生意經》如是說。
 
  湖北秭歸被授予了“中國詩歌之鄉”的稱號,授牌的是中國詩歌學會。這牌子還能授得出去,真是可喜可賀的事情。

  詩,文學的皇冠,一般認為,在大眾層面,比文學死得更其徹底。然而,中國詩歌學會總算開辟了一塊“詩性”的行為藝術天地,那就是授牌“中國詩歌之鄉”。 

  這個牌牌還能授得出去,被授牌的地方還歡天喜地,乃至還要先行申報,可見“詩歌”畢竟還是金光燦燦的招幌。

  這個牌牌已經授過多次了。網上可見,浙江新昌、安徽宿鬆、河南滎陽、湖南益陽都已獲得了“中國詩歌之鄉”的牌子。中國詩歌學會還授出過“中國詩人之鄉”、“中國鄉村詩歌之鄉”、“中國詩書之鄉”等牌子。 

  授牌當然要有理由的。秭歸被授牌,因這裡是屈原故里。海寧被授為“詩人之鄉”,因為出過徐志摩。新昌呢,因為光唐代就有450多位詩人在這裡寫詩,包括李白寫的《夢游天姥吟留別》。滎陽嘛,《詩經》的《鄭風》、《小雅》等諸多篇幅描述了滎陽的風土人情。益陽,則是因為出版有《散文詩》雜誌。綜上,則一個地方出過詩人、被詩人寫過、有詩人住過、有詩人歸葬等等,都可以成為“中國詩歌之鄉”。 

  由此,“中國詩歌之鄉”的牌子,可以一直發下去。這也是一個提示,其實全國任何一個縣級以上地方,只要熱情高,都能夠被授一個“中國詩歌之鄉”或別的與詩有關的牌子,中國詩歌學會獨家認定和製作。 

  這與其說是一個文化活動,不如說是中國詩歌學會的生意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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