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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謬的房地產“暴利稅” | |
http://www.CRNTT.com 2011-03-04 09:51:35 |
只有准入門檻才會製造長期的暴利行業 但是我們也的確見到了某些行業,年複一年都賺得盆滿鉢滿,好像只要幹了這個,就不愁沒有高利潤。不過,正如您所知,這些行業都是設置了准入門檻,不許人們隨便進入,競爭形成不了,裡面的幾家企業則可以為所欲為。這些企業不但享受了無競爭的環境,還頻頻拿到各種各樣的補貼(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師範大學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副院長高明華等參與調研的《國有企業的性質表現與改革》剛剛發布,顯示2001-2008年,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少繳納的利息、地租、資源租以及獲得財政補貼共計64766.91億元)。它們的暴利的確讓人羨慕嫉妒恨,但是對它們徵收暴利稅難道不是多此一舉嗎?為什麼不把准入門檻拆除、或者取消補貼呢。 世上存在“暴利企業”嗎 高能力或好運氣的企業當然有暴利 世界上的高利潤企業可謂數不勝數,就拿我國的一些互聯網領軍企業來說,利潤率常常超過40%,這可比宋林飛委員所說的“有些樓盤達到30%以上”還要高得多,是不是更應該徵收暴利稅呢? 如果把姚明看成一家企業,他打一場球的收入比某些普通人幹一輩子都多,是不是也該徵收“暴利稅”呢? 但這樣的暴利既正當,也已經多納了稅,且不穩固 為什麼沒有人提議向互聯網企業或姚明徵收暴利稅呢?恐怕是因為大家認可他們高利潤的正當性。賺得多那是人家有本事或者運氣好。況且,如果在高利潤的時候征了暴利稅,那麼在低利潤的時候是不是該補償呢?比如說美國的蘋果公司現在當然是高利潤,但前些年企業一直低迷,如果現在要征暴利稅,那麼當年憑什麼不給人家補貼呢? 實際上,徵稅體系本就是一套取富救貧的體系,也就是多賺錢多繳稅,高利潤者已經多交了稅,只不過不能叫暴利稅罷了。高利潤者,哪怕像微軟那樣的壟斷巨頭,它的高利潤也是不穩固的,因為隨時可能有谷歌、蘋果這樣的企業給它形成壓力。 不正當的競爭才會製造不正當的暴利企業 當然,我們也看到不少企業既無能力,也不憑運氣,依然財源滾滾,比如前述國有壟斷企業,以及在開放領域裡搞權貴市場經濟的那些企業。這些企業的暴利也讓人羨慕嫉妒恨,但應該交給法治去解決,或者說,如果現有的法制無法制約它們,那麼多一個“反暴利法”又有何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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