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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勝文中槍 蘇蔡受益? | |
http://www.CRNTT.com 2010-11-27 08:50:53 |
但是,當時民進黨內要爭取“總統”候選人資格的的,還有曾任黨主席的許信良。許信良以民進黨“四年條款”為武器,指出陳水扁剛參選台北市長,在不滿四年之內,又要參選“總統”,有違民進黨的公平原則。這確是將了陳水扁的一軍,故在訪問美國返台後,召開記者會發表《為民主的前景、黨的團結,做最誠摯的呼籲》聲明,建議民進黨全代會不要修改“四年條款”,一致推舉許信良為“總統”大選候選人,以避免創黨以來最嚴重的分裂危機。但由於當時黨內各派系已形成民進黨只有陳水扁參選才有贏的機會的共識,紛紛要求陳水扁扁不要退選。民進黨秘書長張俊雄向林義雄主席獻計,在不動“四年條款”的前提下,另行制定以二零零零年“總統”大選為主的《黨內特別提名條例》,規定參加該年“總統”初選的同志,不受“四年條款”的限制,於是人們將之稱為“陳水扁條款”。就在張俊雄催生《特別提名條例》之際,許信良發表了《同志們,我們在此分手》的脫黨聲明,宣佈投入“總統”大選。兩天後,民進黨在高雄召開臨時黨代會,以空前的的支持率通過《特別提名條例》,為陳水扁的黨內提名排除“四年條款”的障礙。此後,更是在《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中正式刪除“四年條款”。 由此,蘇貞昌、蔡英文有了這個“陳水扁條款”的背書,在今日參加直轄市長選舉,不管是否勝選,到了二零一二年三月的“總統”選舉----準確地說,應是二零一一年四、五月間的民進黨“總統”黨內初選,都將會不受“四年內不能再次參選”規定的限制。這就是吳乃仁所說的民進黨的提名條例沒有“現職限制條款”的意思。因此可以說,蘇貞昌、蔡英文在今日的直轄市長選舉中,無論輸贏,都將是“陳水扁條款”的受益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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