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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貧民區”的無政府生存

http://www.CRNTT.com   2010-06-24 06:39:16  


 
“體制外生存”三十年

  這樣嚴重的社會管理空白,如果上面知情,是絕對不能允許的

《瞭望東方周刊》記者米艾尼 | 北京報道

  民政部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司副司長湯晉蘇從本刊記者口中得知廣西來賓市淩窩地區的情況後,馬上翻開桌上的一本名册,上面是全國“難點村”登記。

  他告訴《瞭望東方周刊》,截至2009年6月,民政部已排查出第一批“難點村”,共11382個,占全國行政村總數的1.89%。經過一年的治理,已經根本好轉的占一半以上。

  但在這本名册裡並沒有來賓市的名字。湯晉蘇說:“如果真如你們所說的,那里存在這樣嚴重的社會管理空白,如果上面知情,是絕對不允許的。”

  廣西自治區來賓市淩窩地區這個7000人的群體,成了被遺忘的角落,這難道真是個別現象嗎?原民政部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司司長白益華說:“或許不普遍,但絕對不偶然。”

  白益華從80年代開始從事基層政權研究,他認為,這件事情有其深刻的歷史背景和制度性的原因。

基層政權經歷三個階段

  白益華說,1949年到現在,我國的基層政權基本政策的變化,分成三個階段。從新中國成立後到1957年,地方政權分為省、縣、鄉三級,那個時候基層的行政組織就是行政村,由鄉直接領導,村主任都是鄉政府任命。那個時候,農民沒有戶籍限制,流動非常自由。

  到了1958年,農村開始搞人民公社化,基層政權組織情況發生巨大變化。“鄉全部撤銷,變成人民公社,村變成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這和過去鄉政府的區別就是,政權建設和集體生產,人民公社都管。此時戶籍制度也發生了變化,農民不能夠自由流動,他們被固定在了土地上。”

  1980年四川廣漢縣的向陽人民公社首先進行了體制性突破,把人民公社改回了鄉政府。“改回鄉政府以後,鄉的職權偏重於政府工作、公安司法調解、生產管理也搞一些,主要是為了完成國家的糧食收購任務。”白益華說,當時,彭真指示民政部就農村體制變化問題到地方去做調研,他本人正好負責這個工作。

  1982年修改憲法的時候,恢複鄉鎮政府的職能被寫進憲法。但是那個時候,在很多農村地區,生產大隊已經沒有了,村民基本屬於無人管理狀態,治安狀況惡化,公益事業無人辦,亂砍濫伐現象嚴重。

  在這種情況下,1980年2月,廣西宜山地區出現了第一個由農民自發選舉產生的村委會。白益華回憶說,當時村里還制定了一份村規民約,規定詳細到“不能在河邊大便,不能在井邊挖雞蟲”等。

  宜山的嘗試得到中央支持,到1984年,全國農村都進行了體制改革,建立了鄉政權和村民自治委員會。農村實行合作化以後,對戶籍管理非常嚴格,城鄉二元結構也是那個時候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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