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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ECFA 可催化洽簽FTA進度 | |
http://www.CRNTT.com 2010-06-09 10:46:28 |
(三)綜合研析 自馬英九上任兩年來,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已獲得美國、歐盟、新加坡、日本、澳洲、紐西蘭等重要貿易夥伴的肯定;不少國家曾表示,兩岸推動經貿關係正常化,將有助於和台灣洽談雙邊FTA,顯示與大陸簽署ECFA,可望催化台灣和他國洽簽FTA的進度。 馬英九並在4月下旬雙英辯論時,公開宣布“要提升政府FTA小組層級,由他親自領軍,加速推動“中華民國”與主要貿易夥伴之間洽簽FTA”、“要求中國大陸當局不要阻撓台灣與貿易夥伴洽簽FTA的努力”,都顯示政府對於融入區域經濟整合之一貫立場。 對於是否讓台灣簽署其他FTA,中國大陸官方一直未露口風,僅表示希望儘早簽署ECFA,也願意讓利於台灣。 但是大陸外交部反對其邦交國與台灣發展官方性質協議,則反映大陸對台灣參與國際經貿活動問題,仍然採取“原則堅持、彈性處理”原則,慎防在國際間出現“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在馬朝旭發言之後,大陸外交部發出文字稿,將其發言改為“反對台灣與我建交國進行官方性質的往來”。此舉有調和原先過激發言的用意,何況大陸最高領導人胡錦濤於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六點講話中,曾經對台灣的國際經貿往來,作出善意表示。 展望未來,若依據“胡六點”有關“兩岸簽定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有利於探討兩岸經濟共同發展與亞太區域經濟合作機制相銜接的可行途徑。”之宣示,台灣有必要參考兩岸處理“世界衛生大會觀察員問題”之模式,在兩岸簽署ECFA之後,探討與其他國家洽簽自由貿易協定(FTA)之“個案處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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