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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段最惡劣女貪官”是怎樣煉成的?

http://www.CRNTT.com   2010-05-06 12:51:00  


被稱爲“職級最低、數額最大、手段最惡劣女貪官”的羅亞平。(網絡圖片)
  中評社北京5月6日訊/遼寧省撫順市國土規劃局原局長江潤黎、國土資源局順城分局原局長羅亞平利用為開發商拿地、辦理規劃審批手續等機會搞權錢交易,甚至直接造假套取土地補償金,斂財逾億元,其中羅亞平一人涉貪上億,被稱為“職級最低、數額最大、手段最惡劣的女貪官”,全國實屬罕見。此間《半月談》昨日登載文章“原國土局長涉貪上億 被稱‘手段最惡劣女貪官’”,內容如下:

被“雙規”時 懷揣12個身份證和15個戶口本

  今年50歲的羅亞平,原是農村供銷社售貨員,後調入順城區政府部門,從2001年底任撫順市順城區發展規劃局(後來改為發展改革局)副局長,兼任區土地經營中心的主任。到2007年4月實行垂直管理後,她始任撫順市國土資源局順城分局局長。誰能料到,一個科級幹部竟犯下案值過億元的腐敗案。

  經查,羅亞平從2001年至2007年期間,採取造假套取土地補償金等手段貪污3400餘萬元,通過倒賣土地資源獲利3700餘萬元,另有4400多萬元的資產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涉案總金額高達1.1億餘元。2008年10月31日,羅亞平被沈陽市人民檢察院以貪污罪、受賄罪向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目前案件仍在審理中。 羅亞平撈錢的主要伎倆,一是利用掌管黃金地段土地征用和審批權的職務便利,截留、私吞徵地款。當時土地出讓金並沒有由財政部門收取,羅亞平通常讓前來繳款的單位拿兩張支票,一張交給土地經管中心,一張她拿到銀行兌換成現金裝入自己的腰包。到後來,賣地得了錢,是交是貪完全憑心情:或交給土地經管中心,或直接據為己有。

  二是打動遷補償款的主意。在看中某處房產後,她先用房主的名義製作假的動遷手續,騙來動遷款給房主,房子就成了她的。更多時候,她直接製作假的動遷手續撈錢。撫順市紀委副書記王新國、市紀委常委曹憲閣介紹,對羅亞平“雙規”後,第一時間對她的辦公室進行了搜查,從她身上共發現他人的身份證12個、戶口本15個,還發現了身份證複印件23個,以及區土地經營中心大量空白收據、私刻的順城區人民政府公章以及順城區區長的印鑒,羅亞平一個人就行使了政府的職能。另外,在她的辦公室還搜出大量房照、地照,大部分都不是其本人的姓名。

  羅亞平被“雙規”時,隨身提包裡除了5萬元現金,還有十幾張銀行卡,其中僅一張卡的資金往來竟達到19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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