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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問山西疫苗事件

http://www.CRNTT.com   2010-03-21 08:25:53  


 
  任何人都不可能是全才,於是才有了社會分工的出現,也才有了組建政府的必要,這是人類文明發展的成果。但是如今中國社會有一種“返祖”現象,儼然要讓公民掌握全部的知識,前天要判斷三聚氰胺的危害,昨天要分析二口惡英的影響,今天又要解讀“高溫疫苗”是否可用。作為納稅人,普通民眾完全沒有必要,也基本沒有可能去研究疫苗的藥理問題,而是應該由山西省衛生廳及國家衛生部來解釋媒體提出的所有疑點,直到答案讓公眾滿意為止。

  山西省衛生廳的辟謠,反映了一個普遍的社會現象,那就是只要結果沒有嚴重的問題,比如疫苗沒有致死致殘,無論行政過程如何荒唐,都可以理直氣壯地宣布媒體報道“不屬實”。像國外或境外發生過的程序質詢案,假如沒有一個令人痛心疾首的結果,在我們這裡基本上算是“無理取鬧”。因此,為了引起重視,上訪者和媒體都有誇大結果的衝動;為了推卸責任,政府部門在出了紕漏之後,也首先要捂住甚至消滅結果。事實上,沒有公正的程序,就不可能有合理的結果。因此,在這些年來的重重疑點之中,山西省衛生廳做的這些關於疫苗和患兒的結果通報,可以說毫無意義。公眾有足夠的理由,對該機構說的每一句話都投下不信任票。

  山西省衛生廳應該回答的問題還包括:是否有一家叫華衛的私人公司,曾經完全托管了全省的疫苗供應管理權?是否因為這家公司的入駐,一批專業管理幹部被無故免職?這家公司是否對全省一類疫苗控制發放、對二類疫苗壟斷經營?是否在二類疫苗上粘貼“山西疾控專用”的非法標簽?是否因為貼標簽而將疫苗違規暴露在高溫之中,其後又繼續使用?幾年前媒體曝光之後,是否由利益相關的所謂專家進行鑒定,隨後又以此鑒定來打壓媒體報道?是否篡改過患兒的接種史記錄?是否虛構過衛生部的調查報告?而這種種一切,是否都是山西省衛生廳和華衛公司的合謀,以若干政府紅頭文件來謀取私人利益?該公司及相關政府部門的賬目是否乾淨?

  山西省衛生廳可以進行自辯,但是公眾有權利拒絕相信。從利益回避的角度說,不是國家有關部門,而是國家無關部門,應該立即著手進行調查,給出令人信服的答案,並允許媒體進行追蹤報道,否則也有合謀的嫌疑。上述問題中,只要其中一個答案不清白,山西省衛生廳及其他相關部門的官員就應該承擔行政及法律責任。

  山西疫苗亂象曝光之後,其他省市的衛生部門也接到媒體詢問,給出的答案多半也是一個結果:嬰兒接種的不良反應在允許範圍之內。這個專業性很強而且完全被衛生部門控制的結果,對於廣大民眾來說,也並不具備足夠的意義。媒體應該追問的是,這些省市的一類疫苗的公共服務及二類疫苗的銷售市場情況如何,是否也存在各自的“華衛”公司?(作者長平系媒體從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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