縮權的“小城管”才是大勢所趨 | |
http://www.CRNTT.com 2009-08-17 10:51:56 |
城管,城市綜合管理的簡稱,這本來應該是一項越來越簡單的事務,因為相關事務只有越科學越人性化才能越簡單,而老百姓才能越容易接受,攤上“大城管”改革的帽子,真的很不習慣。 很明顯這是受了“大部制改革的”影響,問題是不要成了東施效顰。 新聞說,一直以來,城管的歸屬非常混亂。記者多方採訪獲知,有的掛靠在建設局,有的掛靠在規劃局;也有的城市成立了城管執法局,但掛在建設局,各地情況十分複雜。 原來城管也是個到處寄人籬下的“苦孩子”。這樣一個連自己姓什麼都不是很清楚的機構,缺乏起碼的效仿“大部制”的基礎,談“大城管”本身就是含糊的、可笑的。 我看,城管這個百姓提起來就頭疼、自己也對自己的身份頗說不清楚的機構還夠不著大部制改革這個檔次。如果城管、質監……什麼都來套大部制,那不是鬧笑話嗎? 而由此,“小城管”才是當下應有的動作。這個小,首先就要從建制上、管理體制上小姿態,先把歸誰管、搞多大的規模這些自身的“小事”搞搞清,不要再鬧“城管扒城管褲子”這類的鬧劇了。要是這些起碼的事情都沒理順,你讓市長怎麼管? 再說城管現在的權力已經夠大的了,再讓市長管,有沒有好的變化這個不好說,但是有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城管明里暗里的權力會更大。咱不是不相信市長管不好城管,中國的權力比較傳統,很重要的一點是看管他的是什麼級別,局長管和市長管,當然是後者得到的權力實惠更大。 所以,這里說“小城管”,還包括權力的減少。自我限制權利是當下政府行政一項潮流,前不久,江蘇就對省級行政權力進行了清理,政府部門的權力減少了。城管在行政事務中,當順應這個潮流,而給市長管也好,仍然像過去一樣到處伸手也好,都不是最好的結果,因為現在的城管權力膨脹,已經到了必須限制的程度了。 目前,發端自杭州、南京等地方的“流動小攤販部分解禁”,受到了公眾的好評,蘭州等一些城市還及時跟進。這類措施有一個基本的事實是,城管的權力要縮小,回到正常的態勢中去。 有關的種種都在表明,“小行政權力”、“小城管”是大勢所趨,在這個時候,對城管進行改革是必要的,但是“大城管”改革顯然有點超出民眾的願望,也與“先發”的城市頗有距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