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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應該與陳水扁好好算算帳 | |
http://www.CRNTT.com 2009-03-03 06:37:56 |
扁家弊案女主角吳淑珍又要出庭了!出庭前夕,她透過扁辦祕書轉述,扁家寶徠豪宅兩戶,確實是用人頭戶買的,這和之前扁家斬釘截鐵說是用“租”的,又不相同;非但如此,據說扁嫂還洋洋灑灑念了一大串名字,指民進黨人個個拿扁的錢,扁執政八年大大小小選舉,至少拿了十三億以上。吳淑珍此舉說穿了不過是為印證政治獻金人人都拿,從所謂“特別費(或“國務費”)大水庫理論”,扁家不可謂“貪汙”,因為錢都轉出去給民進黨同志啦! 有吳淑珍這樣的黨主席夫人,想當“同志”還真是不容易。為什麼這樣說?據特偵組的說法,扁卸任“總統”前,至少聚財十八億,過去累積進出銀錢少說四、五十億,民進黨從中央到公職們就算拿了陳水扁主席十三億,還有為數更多的金錢,不知轉匯到地球的哪一端。民進黨人因為自己拿了黨主席數百到數千萬,不但不能與扁切割,還得為扁說話;護扁不夠力,下場還會像現任黨主席蔡英文一般,被扁批評“太溫和”,害扁被羈押至今。 扁家哲學果然獨樹一幟。想想民進黨人委實不值,李應元、謝長廷當年競選北、高市長,陳水扁邀宴金控業主,直言競選缺錢;這些金控“獻金”都以億計,李、謝兩人不過拿扁一千五百萬到兩千萬之譜,其他“立委”候選人則是一百到二百五十萬之間,如果政治獻金還有“回扣”的話,扁家這回扣未免也扣太多了吧?更可笑的是,據謝長廷自己的說法,北、高市長選舉不多久就是二○○四年“總統”大選,扁給他的錢根本又回到扁總部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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