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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淑珍自爆收受獻金又豈止是要大報復?

http://www.CRNTT.com   2009-02-19 06:35:02  


台媒爆料吳淑珍供出20家企業
  中評社北京2月19日訊/澳門《新華澳報》今天刊載評論員文章“吳淑珍自爆收受獻金又豈止是要大報復?”,文章说,吳淑珍自爆收受20家企業獻金,除了掩飾自己洗黑錢罪行、恐嚇圍繞扁案內外的當事人,也害慘了民進黨。全文如下: 

  《壹周刊》又有猛料爆。最近一期的《壹周刊》報導,吳淑珍為了救兒子陳致中,過年後大動作不斷,不僅親自出庭應訊,二月三日還向特偵組遞了第二份“陳報狀”,清楚交代國泰世華保管室钜額現鈔來源,詳列了二十位大老闆送錢明細,橫跨了金融、科技、地產、百貨、傳產及媒體。除了八家金控老闆合計送了七億五千萬元外,曾公開強調“最不喜歡塞錢的人”的遠東集團總裁徐旭東,也貢獻五千萬元。最令外界意外的是,經營之神王永慶、裕隆已故前董事長吳舜文、台灣首富郭台銘、半導體教父張忠謀、《自由時報》創辦人林榮三,也都在給錢名單,總金額高達十二億一千萬元,如果加上海外資金,扁家收受不義之財高達近三十億元。《壹周刊》指出,吳淑珍的大動作,有反將一軍的效果,變相對這些大老闆丟出“震撼彈”,特偵組將陸續約談這二十名老闆,追查是否涉及對價等不法。

  吳淑珍這樣做,除了是“服法認罪”,主動“坦白交代”案情之外,還有其他的甚麼意圖考量?看來,不外是以下幾點:

  一、驚天大報復。這是台灣政壇最主流的看法,包括“爆料天王”邱毅在內,都是持這一觀點,認為這是扁家的復仇計劃,就是要落井下石,要拖企業下水一齊死。

  實際上,如果吳淑珍第二份“陳報狀”所列事例屬實,被她“拖下水”的工商巨賈,都已違反了《政治獻金法》,將被處以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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