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法大學真正的醜聞是什麼 | |
http://www.CRNTT.com 2008-10-18 17:32:26 |
中評社北京10月17日訊/學術造假、學術抄襲歷來為“知識分子”所不齒,但是現實中又難以禁止,且具體的學術單位往往為了自己的聲譽而對此類問題加以掩飾。針對著名經濟學家楊帆的遭遇,東方早報網絡版發表冰啓的評論文章“中國政法大學真正的醜聞是什麼? ”全文如下:
針對中國政法大學商學院教授、著名經濟學家楊帆被停職檢查,近日,中國政法大學新聞發言人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兩人之間的矛盾和問題社會化了,不僅對兩位教師本身產生了不好的影響,也影響到了學校的社會聲譽。(《羊城晚報》10月15日) 從公開的資料看,作為政法大學商學院學術委員會主席,楊帆不過是照章辦事,把針對另一位教授金仁淑的舉報信上報學校,學校學風建設委員會再對此進行調查處理。那麼,為何這照章辦事,卻成為“兩人之間的矛盾和問題”?學校為何會認為這種矛盾和問題的社會化會影響學校的聲譽?并以此為據,對兩人各打五十大板呢? 這就不得不分析當下大學的醜聞觀了。 在今天的大學,針對學術造假、學術抄襲,雖然在政策文件中、會議座談上,個個喊打,但事實上,對學術造假、學術抄襲基本的認定規則是,沒有人舉報,便不會去調查;調查出造假和抄襲,只要不對外公開,內部處理,也談不上醜聞。為此,學校內部的流行做法,一是做好工作,減少舉報,教育引導學者們少樹敵,處理好內部關系,不要被同事、知情人士在背後“捅軟刀子”;二是網開一面,從輕處理,盡量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沒必要追查到底,既破壞學術團隊,又弄得人人自危,所謂維護校園穩定;三是內部警示、外部防範,避免新聞媒體報道,傳播開來,破壞上級領導心目中的學校形象,也在各類評獎以及排行榜中丟分。 對應以上做法,楊帆的“問題”是明顯的,首先,不對舉報進行淡化處理(有人甚至懷疑是其本人在舉報),“製造”同事矛盾;其次,對學校的處理方式、學風建設委員會的調查以及從輕處理不滿,不符合慣例;更重要的是,不論如何,醜聞傳到了校外。而對於金仁淑來說,除了被調查確認存在學術不規範問題,還有的問題,則是沒有搞好與同事的關系,弄出這等尷尬的局面來。所以,情理之中的,兩人都有問題;自然而然的,學校也把一起正常的學術不端事件處理,轉化為同事矛盾——要是他們沒有矛盾,天下不就太平了!以至於是否抄襲、造假,就成了一個次要問題了。 大學這樣的醜聞觀,其實是真正的醜聞,是對一所大學聲譽最嚴重的傷害。世界一流大學也不時有惟利是圖之人,學術違規,博取名利,但是,這些學校十分警惕“次生醜聞”,高度防範“次生醜聞”對學術肌體的進一步傷害,因為這是比單起學術造假事件更嚴重的醜聞,涉及學術的全局和環境。所謂“次生醜聞”,即縱容學術不端,從輕發落,或者打擊舉報者,這會讓學術規範進一步失範,讓學校的制度失去權威,會有更多的學者被“激勵”去學術違規。通常而言,在健康的學術肌體中,大學與研究機構,會以“零容忍”的態度對待學術抄襲、造假,一旦確認造假行為,不管涉及什麼人,對學校有多大“傷害”,不但會向社會通報,開除當事學者,還會記錄進征信系統,伴其終身,其他大學與學術機構,很難再聘任其擔任工作,情況嚴重者,還會進入司法程序,受到法律懲處。 近年來,國內高校紛紛表示重視學術規範建設,也成立了學風建設委員會以及相關的學術規範機構,但是,在各種利益交織中形成的對醜聞的基本態度,決定了學術規範形同虛設,制度、規範、機構成為擺設,以至“次生醜聞”成為關注點。這是國內高校學術醜聞不斷的根本原因。 何時國內高校能有效防範“次生醜聞”的發生,才可能認真談學術、教育問題,談出高水平成果,辦世界一流大學的問題。而要防範打擊舉報、縱容醜聞的“次生醜聞”一再發生,筆者認為,除了賦予有關委員會獨立調查的權力、公開透明處理學術不端事件外,還需要建立對學校決策者的問責機制,即對於這類醜聞的發生,要追究相關學校領導處理學術規範問題失範的責任。 (來源:東方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