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毅夫:戴國煇講“在台灣的語言問題” | |
http://www.CRNTT.com 2022-02-11 00:06:43 |
例如,關於“台灣話”。戴教授通過對話,尖銳地指出:“台獨派”的一夥簡直無理取鬧,用客家話、或北京話講話都會遭到他們的“大聲喝叱”:“用台灣話(指閩南話)講吧”。“台灣話!台灣話!到底我們的客家話算不算台灣話呢?還有高山族的語言又算是什麼呢?”在另一段對話裡,戴教授“從邏輯上”駁斥了“中國的標准語”剝奪了“台灣人的語言”、“台灣話不是中國話”的“台獨”言論。 又如,關於閩南語、客家話與台灣社會的“閩、粵分類”。戴教授用“鄉幫”來指稱台灣社會裡福建人與廣東人的分類組合,又指出在“閩、粵分類”的背後有一個“操閩南語”的閩南人與說客家話的客家人的漢族民系的分類組合,并且報告了“客家底”(指原來為客家,但已不會講或不大講客家話的人)和“福佬底”(指住客家村鎮的福佬人〈汪按,即閩南人〉,從語言到風俗習慣都客家化了的人)的社會現象。戴教授說:“台灣人之98%為漢族,其大多數為操閩南(福建南部之語言)與客家語,乃自福建、廣東省移民之子孫”,以此為證,指“台灣民族論”為“極端牽強胡扯之謬論”。 又如,關於光復初期台灣的國語運動。戴教授說:“我對於國民黨來到台灣,想評價他們做得很好的,反倒是普及北京官話。目前,全中國的標准語、北京話最普及的地方,大概是台灣”,又說:“戰後,國民黨早就普及‘國語’(中國的標准語),借以取代日語。日本的研究者,有人認為國民黨的北京話普及運動,可說是剝奪台灣人的語言。但事實上,台灣漢族所說的語言也屬於中國方言,香港,廣東,福建等地也在使用。方言和今天中國所謂普通話的關系,和台灣漢族的語言與台灣的北京話(台灣稱為‘國語’)的關系其實并無不同”。在事實上,光復初期台灣的國語運動,取的是“復員台灣方言”,從方言同國語的對照來學習國語的方向和方法,同“剝奪台灣人的語言”無關。 又如,關於“國語”和“普通話”。戴教授對1950年代中國大陸的語言文字改革有深刻的了解和理解。“國語”和“普通話”是共同語的兩種“說法”,他對此的理解是:“(普通話)并不是中國共產黨的專門用語。我們想關注的,是為什麼中國共產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不使用‘國語’的表現方式,這當然是出於對地方文化及少數民族的政策問題,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人明白,中國是復合民族,不可以抹殺地方文化的特殊性。因此,使用‘普通話’之說,用比較和緩的方式來維持連帶關系,而不用‘國語’這樣的形式,從上而下規範,這是我們的理解”。信哉是言也!大陸地區確定以“普通話”為共同語之名,乃是出於如下考量:“中國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的國家,共有56個民族,其中漢族人口占全國總數94%左右。國家實行民族平等、語言平等的政策。《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規定:‘各少數民族均有發展其語言文字,保持或改革其風俗習慣、宗教信仰的自由’。此後,歷次憲法明確重申:‘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語言文字的自由’。在國際活動中,漢語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語言,過去叫‘國語’。新中國成立後,為避免‘國語’這個名稱引起國內少數民族的誤解(以為國家只推行漢語而輕視或歧視少數民族語言),所以,在1955年10月召開的全國文字改革會議和現代漢語規範問題學術會議時間,經過研究討論,決定將規範的現代漢語(同時也是中國各民族間的族際共同語)定名為‘普通話’,并確定了普通話的定義和標准,這就是‘以北京語音為標准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的現代漢語。” (作者系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講座教授、全國台灣研究會會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