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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解禁集體自衛權與中美日三邊關係

http://www.CRNTT.com   2014-07-03 09:43:06  


7月1日,日本內閣通過決議修改憲法解釋,正式解禁了戰後幾十年來被認為不合憲法的集體自衛權。
  中評社北京7月3日訊/學者張雲今天撰文《日本解禁集體自衛權與中美日三邊關係》指出,針對日前日本內閣通過決議,正式解禁了戰後幾十年來被認為不合憲法的集體自衛權,大多數的解讀和評論都集中在日本是否會重新走上軍國主義,以及對於中日關係的影響上。這些討論固然必要,卻忽視了最為重要的外在變量——美國。解讀日本安全政策的變化,不放在中美日三邊關係的背景下考察,將會一葉障目,不得要領。
 
  7月1日,日本內閣通過決議修改憲法解釋,正式解禁了戰後幾十年來被認為不合憲法的集體自衛權,對此日本國內民意處於分裂狀態,在國際上作為曾經遭受侵略的中韓等國,則表示了高度警戒。

  針對此事,大多數的解讀和評論,都集中在日本是否會重新走上軍國主義,以及對於中日關係的影響上。這些討論固然必要,卻忽視了最為重要的外在變量——美國。解讀日本安全政策的變化,不放在中美日三邊關係的背景下考察,將會一葉障目,不得要領。

日本安全政策主線

  戰後日本安全政策發展的整個過程,幾乎就是日美關係的歷史,日本對於日美關係的認知變化,是決定安全政策變化的首要因素。

  首先,戰後日本的安全政策,事實上就是日美關係的縮影,亦即日本的安全政策是在美國指導下發展的。二戰結束後,美國占領日本期間制定的《和平憲法》,一度讓日本出現了沒有安全政策的空白期,甚至一度完全放棄自衛權。1946年,吉田茂首相在眾議院大會上說:“日本放棄自衛權發動的戰爭和交戰權。”隨著冷戰的升級,美國對日政策轉變,1951年《舊金山和約》簽訂後,承認日本擁有自衛權。1954年,日本在美國的幫助下建立了自衛隊。建立軍事同盟就自然牽涉到集體自衛權的問題,一方面日本不願意捲入美國的戰爭,另一方面美國的強大軍事實力,也不需要日本幫助。雙方在1960年簽訂了《日美安保條約》,從法律上規定了日美之間,用基地換取美國保護的特殊軍事同盟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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