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 |
中國式假離婚:無奈的抗爭 | |
http://www.CRNTT.com 2014-04-25 12:13:45 |
子女上學 是什麼讓他們必須離婚:《義務教育法》第四條、第六條分別規定"學生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政府應當合理配置教育資源,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但各地政府並無落實,非但不取消所謂"優質學校"、"名牌學校",還將有限的教育經費向著他們傾斜,使得各學區學校在硬件設施、師資配備和教學質量上懸殊越來越大。優質教育資源僧多粥少,不能滿足社會的需要。加之各地政府"積極"貫徹第十二條規定"學生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嚴格按照戶口劃分學區,戶口不在好學區就就上不了好學校。 操作方式:夫妻把所有住房都歸屬一方名下後離婚,另一方帶著孩子淨身出戶,或落戶到單位戶口,或遷回祖父母(外祖父母)家,或通過假結婚掛靠其他人的戶口。當然,所落戶的區域一定是好學區。 離婚後的好處:孩子的戶口跟隨離異家長遷往在名校學區房,滿足"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家長淨身出戶後不管是住祖父母(外祖父母)家還是租住房屋,都有辦法滿足學校服務區的招生對象"戶口與監護人戶口、實際居住地及房產證三證一致"的要求。 現實案例:戶口不在名校學區的家長,用離婚的方式來達到孩子上名校的目的,並非南京獨有。去年"廣州父母為孩子上名校假離婚"就引發熱議。2005年,河南鄭州也出現"為讓孩子上名校,家長寧願假離婚"的新聞。 |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