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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指標超前環保指標滯後”解讀

http://www.CRNTT.com   2014-03-14 09:04:11  


 
  因此,中期評估報告強調,確保如期完成4項指標必須強化監管和問責。實現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必須嚴格監管和執法,強化地方人大監督,加快提升監管能力,加大責任追究和處罰力度。

  發展中出現的問題,要靠發展來解決;而發展本身的問題,則要靠改革來解決。環境問題是發展中出現的問題,同時也是發展本身的問題。推進生態文明、解決環境問題的根本途徑是全面深化改革。環境保護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在《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一文中指出:

  首先,完善科學決策制度,提高對建設生態文明的政治領導力。改革黨政幹部考核評價任用制度,加大對各級黨政領導者生態文明建設的問責力度,特別是把生態文明建設實績作為任用幹部的依據。對重大規劃和發展項目進行科學的、有廣泛社會參與的環境影響評價。加快資源環境部門的大部門制改革,增加資源環境主管部門在經濟發展決策中的話語權。增加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政治協商對生態文明建設的立法監督問責職能。

  其次,強化法治管理制度,提高生態文明制度的執行能力。加快生態文明建設立法進程,特別是地方人大應加快出台生態文明建設的地方條例。按照建設“五位一體”總體布局要求,在生態文明建設中,推動現有各種法律的生態化調整。加強資源環境等部門的執法力量和軟硬條件,提高執法水平。加大司法力量對建設生態文明的保障作用。

  再者,形成道德文化制度,提高全社會的生態文明自覺行動能力。將生態價值觀納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形成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型的執政觀、政績觀。強化企業的社會責任感和榮譽感,形成對保護環境引以為榮的道德風氣。對企業家進行環境知識啟蒙教育和可持續發展教育,激勵激發企業家的環境慈善之心。培育公眾的現代環境公益意識和環境權利意識,將公民環境權明確地確立在憲法中,加大公眾對政府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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