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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店徵稅:實際行動早於立法調研

http://www.CRNTT.com   2013-06-06 11:06:33  


網店征稅引各方熱議
  中評社北京6月6日訊/近日商務部發言人稱財稅部門正在對電子商務的稅收立法進行研究、調研。事實上,電商中的企業商戶一直都在交稅。而對個體小網店徵稅的立法準備早已開始,武漢、上海等地數年前在相關法規未曾出台前就已經要個體網店追繳稅款。

  ■ 對網店交易徵稅的立法準備早已開始

  ①2008年——2010年,中國的地方法規和全國通行的《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個人開網店時應該辦理工商登記注册

  目前被討論的對電商、網店徵稅,更多是淘寶網等網絡平台的“個人對個人”類型交易(即C2C交易)徵稅。此類在網上零售平台開的個人零售店,因為不必須在工商部門注册營業執照,進行交易時也不必開發票。所以稅務部門雖然垂涎三尺,但暫時無法對其中大多數徵稅。中國官方不會長久允許聚斂機制上有這麼一個明顯的漏洞。要求個體零售網店進行工商登記和開發票的法規從地方到中央,近幾年來在持續地鋪開:

  北京市於2007年下半年制定了《北京市信息化促進條例》,其中第26條第2款規定,從2007年12月1日開始,北京的互聯網個人用戶在網上開店必須取得營業執照,但是並無具體內容。

  2008年,北京市工商局公布《貫徹落實〈北京市信息化促進條例〉加強電子商務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對前一年的條例內容進行了細化,明確表示除了個人在網上置換自用物品、且不以贏利為目的的情況,網上開店經營都必須要在工商局注册辦理執照方才合法,否則將以無照經營予以取締。上海、重慶也相繼跟進。

  時隔兩年後,2010年5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擬定的《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出台,該辦法規定,個人在網上開店必須實名注册,具備條件的還應該辦理工商登記注册。

  ②2013年2月,國稅總局稱“網絡發票並非要對電商徵稅的前兆”。2013年4月,發改委、財政部等13個部門聯合發布通知:“促進電子商務稅務管理與網絡(電子)發票的銜接”

  國家稅務總局最新出台的《網絡發票管理辦法》草案於2月25日簽發,從4月1日起實施。當時國家稅務總局有關人士表示:“網絡發票並不針對電商,也並非要對電商徵稅的前兆。”。但4月15日,發改委、財政部等13個部門聯合發布的《關於進一步促進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確提出要拓寬網絡(電子)發票應用試點,並和網店徵稅聯繫起來:“五、加快網絡(電子)發票推廣與應用。……建立與電子商務交易信息、在線支付信息、物流配送信息相符的網絡(電子)發票開具等相關管理制度,促進電子商務稅務管理與網絡(電子)發票的銜接,繼續推進網絡(電子)發票應用試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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