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轟動全美毒媽殺女兒案為何判無罪? | |
http://www.CRNTT.com 2011-07-09 10:01:42 |
佛羅里達州25歲單親母親卡西.安東尼(Casey Anthony)涉嫌在2008年殺死兩歲女兒凱莉案,是繼球星辛普森涉嫌殺妻案之後,最吸引全美、乃至國際媒體關注的大案(中國媒體也有很多報導)。此案自三年前就被媒體一路追蹤報導,最近在連續30天開庭審理、91個證人出場後,絕大多數媒體評論員、司法專家、普通民眾都認為是卡西殺害了自己的女兒。判決前一天的各種網絡民調顯示,認為卡西“有罪”的在77%到87%之間,可謂輿論一面倒。 簡單概括來說,一級殺人罪是事先蓄謀的故意殺人;二級殺人罪是故意殺人,但沒有事先計劃;三級殺人罪是意外殺人。卡西案被控一級謀殺罪,在佛州可被判死刑。 但5日下午12名陪審員作出裁決:卡西被控的殺人罪全部都不成立!一級、二級、三級殺人罪全部“無罪”。只是被控的其他四項“對警方撒謊”被判有罪。對謀殺案的“有罪”或“無罪”的判決,必須是12個陪審員一致通過,任何一個陪審員不同意,裁決都不成立。 這個判決一出來,美國電視的評論家和法律專家幾乎一面倒地表示震驚,和當年的辛普森案非常類似。他們使用的最多詞匯是“天哪”、“無言以對”。在奧蘭多法庭外聚集的五百多民眾更是吃驚,聽到判決結果後很多人為科麗鳴不平,有人高喊“卡西是殺人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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