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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對撤導彈的基本原則立場 | |
http://www.CRNTT.com 2010-08-04 07:54:11 |
一,在闡述相關問題時不直接回應“撤導彈”或者“撤飛彈”的具體字眼。 二,對“撤導彈”或者“撤飛彈”的問題不作直接的肯定或者直接的否定。 三,必須強調在建立軍事安全互信機制上才能得到妥善安排。 四,必須表示不能着急,要有步驟地推動,要進一步交流,要遵循先易後難、先經後政的步驟。 其實,胡錦濤對此有非常具體明確的指示,他在“胡六點”中提出:“為有利於穩定台海局勢,減輕軍事安全顧慮,兩岸可以適時就軍事問題進行接觸交流,探討建立軍事安全互信機制問題。”處理關於“撤導彈”或者“撤飛彈”的軍事安全顧慮的基本立場,一切都在其中。耿雁生在回答時提到的減輕軍事方面的一些顧慮的說法,就是胡錦濤的原話。 我們早就注意到,兩岸有關導彈問題的分歧很大,馬英九力主大陸先要無條件撤導彈,才能推動兩岸軍事互動。大陸對此持不同的意見,認為必須在構建軍事安全互信機制的過程中解決問題。國防部發言人耿雁生的回答,不過是再一次表示了大陸軍方與馬英九意見的不一致。 我們認為,目前兩岸軍事對話機制還沒有建立,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更是八字沒有一撇,和平協議遙遙無期,也就是說,兩岸軍事關係仍缺互信基礎。在這樣的狀態下,“撤導彈”或者“撤飛彈”如果說多了,與討論假命題無異! (評論員 鍾維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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