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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三自運動 破台灣“同心圓史觀”

http://www.CRNTT.com   2019-11-27 00:07:35  


 
  四、“生死與共,榮辱同擔”?

  在《大江大海》中,龍應台提到:2009年,她循線到彰化縣和美鎮訪問7人之一的柯景星,對這位已經90多歲的老人進行訪談。他描述當時狀況:“我們十幾個人把4、50個俘虜圍起來”,“隊長杉田鶴雄就命令我們殺人。不服從命令,我們就要被殺。”“之前有教我們刺槍術,教刺槍術的教練是在天皇前面表演第一名的。”“隊長一聲令下,就統統用刺刀刺死。”

  戰後審判時,這群台灣兵坐在椅子上,軍事法庭安排澳洲俘虜出庭指證,“一個耳光換5年”。柯景星當場被判死刑。他的感覺是“我真的要死了嗎?死了還沒人哭啊!”“第二天改判10年,很高興!”他被關7年半之後,因為英皇登基才被特赦,回到台灣。這種被當成“戰爭工具”劫後餘生的台籍志願兵,真的有感受到當年日台戰士皆為同胞、生死與共、榮辱同擔嗎?

  2016年6月,蔡英文上任剛滿一年,就到琉球建立這座由她署名的“台灣之塔”的落成典禮。蔡英文似乎不知道日本併吞琉球的歷史,也不知道琉球人建這座“平和祈念公園”的意義,我們的“駐日代表”可能也沒有告訴她公園內有座號稱“阿鼻地獄”的展示室。但她顯然同意這樣的碑文,所以才會在“台灣之塔”上署名蔡英文。可是,這樣的碑文能夠彰顯出“台灣人的良心”嗎?她署名的“總統”,到底是哪一國的“總統”呢?

  蔡英文顯然以為,以她的名義建立這樣一座“台灣之塔”,可以成為“親善交流橋樑”,鞏固日台的“恩義連結”。她似乎不瞭解:二戰時,日本提倡的“武士精神”,日本武士自古就有“斬人試刀”的傳統,對於戰敗者可以任意砍殺;自己戰敗也衹能切腹自殺,或聽憑對手處置。對於奴顏婢膝、落敗求降的對手,他們不屑一顧,相反地,他們對於拚命以死相搏、奮戰到底的對手,反倒會給予衷心的尊敬。

  五、台灣的抗日軍與福澤諭吉的社論

  第一任台灣總督樺山資紀在台北主持始政儀式(台灣人稱之為“恥政儀式”)之後,藉由近衛師師團長北白川宮能久親王率兵南下,準備接收台灣。不料日軍一離開台北便遭到抗日軍的伏擊,展開了“乙未戰爭”的序幕。尤其是到了桃竹苗一帶客家人聚落的地區,戰況尤為激烈。

  始政儀式時,樺山曾宣布“台灣總督府臨時條例”,計劃採取文人統治。日軍在桃園三峽地區進行大掃蕩之後,他改變初衷,報告本國政府,由陸軍大臣大山巖於八月6日頒布“台灣軍事統治臨時條例”,實施戒嚴。同時調派駐防在大連的第二師半數兵力,組成龐大的第四混成旅團,由伏見親王指揮,陸續登陸基隆,接替近衛師團的防務工作;又調派乃木希典中將率領駐瀋陽的第二師團餘部來台,加入近衛師團的南進作戰。

  “苗栗事件”發生後,1985年八月14日,在日本提倡“脫亞入歐”的思想家福澤諭吉,在《時事新報》上,以社論的方式,發表了一篇措辭嚴厲的《可嚴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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