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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兩岸融合發展的內涵與指標

http://www.CRNTT.com   2018-11-19 00:18:11  


 
  2016年3月5日,習近平在全國兩會期間參加上海代表團會議時進一步明確提出要“持續推進兩岸各領域的交流合作,深化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增進同胞親情和福祉,拉近同胞心靈距離,增強對命運共同體的認知”。

  2017年10月18日在十九大報告中,習近平進一步提出推進兩岸關係發展的三個重要具體工作:一是“願意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的機遇”;二是“將擴大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實現互利互惠”;三是“逐步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增進台灣同胞福祉”。這實際上就是推進兩岸“融合發展”的三大方向與主要內容。

  2018年2月28日,國台辦會同29個部委共同發佈《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31條”措施),就是落實黨的十九大報告對台工作規劃、推進兩岸融合發展的重要舉措。這一“若干措施”涉及面廣泛,其中12條涉及台資企業在大陸投資經商發展合作、19條涉及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與生活,涵蓋了金融、教育、文化、醫療、影視等諸多領域和行業,其核心就是推動與落實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的台灣同胞“同等待遇”,鼓勵台灣同胞融入到大陸現代化進程之中,共同分享大陸發展機遇,促進與實現兩岸融合發展。

  由上可見,以習近平為核心的新一屆中央領導非常重視兩岸融合發展,並不斷豐富與發展融合發展的內涵,從開始強調促進兩岸經濟融合到現在重視擴大與深化兩岸經濟社會融合、心靈融合與利益融合,願意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機遇,踐行“兩岸一家親”、反獨促統實現兩岸和平發展,共創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二、兩岸融合發展維度的建立

  總體上看,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的基礎是“兩岸一家親”、體認“命運共同體”,途徑是為台灣同胞出台在大陸生活、工作和發展的“便利性措施”和享受“同等待遇”,目的是促進“兩岸心靈契合的統一”和實現“中華民族復興”,急需借鑒現有社會融合理論和成熟的社會融合指標體系,根據兩岸發展的特殊現狀建立兩岸社會融合維度指標。

  1、理論基礎

  社會融合(Social Cohesion或Social Integration)是社會學的重要概念,儘管社會融合一直為社會學家、心理學家、政策分析家和政策制定者們所關注,但至今還沒有統一的定義。加拿大萊德勞基金認為社會融合不單純是對社會排斥的反應,社會融合內涵包括過程和目標兩方面,它旨在確保所有孩子和成人能夠參與一個值得重視、尊敬和奉獻的社會。因此,社會融合需要不僅僅消除壁壘或風險,還需要對產生融合的環境的投資和行動。2003年歐盟在關於社會融合的聯合報告中定義如下:社會融合是這樣的一個過程,它確保具有風險和社會排斥的群體能夠獲得必要的機會和資源,通過這些資源和機會,他們能夠全面參與經濟、社會和文化生活以及享受正常的生活和在他們居住的社會應該享受的正常社會福利。社會融合要確保他們有更大的參與關於他們生活和基本權利的獲得方面的決策。其社會融合指標領域包括勞動力市場、家庭團聚、長期居住、政治參與、入籍、反歧視。大陸地大物博、經濟發展不平衡,在中央統一領導、地方分級負責、戶籍就近管理的社會治理框架下,人口流動日益頻繁,出現了對外來人口融合的現實需求和研究深化,大陸開始借鑒歐盟的社會融合維度指標,逐漸探索具有中國特色的流動人口社會融合指標體系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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