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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兩岸和南北朝鮮關係比較

http://www.CRNTT.com   2018-04-24 00:10:39  


 
  南北朝鮮之間的接觸和協商,1971年由南北朝鮮高級別當局直接接觸而開始,1972年南北朝鮮當局協商發佈了《7.4共同聲明》,成立了“南北調解(調節)委員會”的接觸協調機制,但沒有促進南北交流合作而告終。20年之後,1991年12月南北朝鮮簽署了《南北基本協議書》(關於南北朝鮮互不侵犯和交流合作的基本協議書)和其附屬協議。南北朝鮮當局為了簽署這個協議,經過兩年7個月的130次的談判,簽署了共12個協議而建立新的南北朝鮮關係的管理協商機制。這個協議是以參照東西德之間的《基本關係協議》而來的,以期望南北朝鮮關係脫離《停戰協議》的體制而重新建構以和平共處體系為基礎的新的相互關係管理機制。這種設計為比較完整的南北朝鮮和平關係機制,到了1993年1月,也就是協議簽署之後的第13個月,朝鮮以韓美軍演為藉口把整個協議凍結起來,實際上因其效力停止而廢掉了。韓國內部也對於這個南北朝鮮之間協議的合法性引起了大的爭論,在1997年韓國“憲法法院”以沒有經過國會程序為由把這個協議裁定為沒有法律約束力的“紳士協議”(gentleman’sagreement),實際上韓國也否認了其法律效果。南北雙方都以政治軍事對立或衝突為由,不再遵守協議效力,全部協議到了2016年事實上都變為白紙了。

  其期間也出現努力打開這種南北朝鮮之間的政治安全僵局的“宣言”,代表性的為在2000年金大中總統、在2007年盧武鉉總統,各與朝鮮領導金正日進行首腦會談,並且發佈了探索新關係的《6.15聲明》或《10.4宣言》,也以此為基礎啟動了新交流和新接觸協商機制。於是這兩代總統執政10年期間,雖然沒有回復《南北基本協議書》的內容和機制,但新交流機制啟動而且南北合作交流也有發展了。但是,到了李明博總統時期在核博弈的情況之下又有“天安艦”和“延坪島”的突發事件,韓國當局公佈了“5.24措施”,除了“開城工業區”之外南北朝鮮交流全面停止。在朝鮮核博弈之下,再到朴槿惠總統時期的2016年決定停辦“開城工業區”。2018年1月9日的南北高級別會談的《共同新聞稿》當中只有提到尊重“南北宣言”,沒有提到南北朝鮮之間“協議”效力問題。

  另外,南北朝鮮在相互聯繫溝通或協商當中,韓國以金錢或物質支援朝鮮的方式想打通關係的做法,也為一個南北朝鮮溝通機制的特色。比如據韓國檢察調查的結果,金大中總統為了2000年與金正日的領袖會談,把一億美金的政府資金和4億美金以現代公司投資的資金共5億美金傳給了朝鮮,其名義為人道支援。據韓國統一部公佈“對北(韓)人道支援”的資料,在過去韓國當局動用以政府財政、或貸款方式或以民間資金等的各種方式給予朝鮮提供了總額為約30.46億美金的支援。台灣或大陸之間,除了一些自然災害如地震等的捐贈之外,在相互溝通協商關係上面,從來沒有聽說這種當局之間的金錢交易的問題。這種以支援財政來管理南北朝鮮關係的,是韓國政府參照西德模式以人道主義的善意來推行的,但是因為南北朝鮮關係一直停留不前的情況或朝核問題更為持續惡化的情況之下,這個金錢交易問題一直不斷引起韓國國內關於南北朝鮮關係是否需要以金錢交易為代價的非議爭論。

  目前韓國政府設立的“南北協力基金”,據《南北協力基金法》,基金主要用以支援於南北住民來往和文化學術體育交流,保證融資於經濟交易和合作事業,補助南北交易或交流事業的企業因經營之外的原因而發生的損失,支援南北交易過程受損失的金融機構,支援貢獻於“民族信賴和民族共同體的恢復”而需要的南北交流事業的企業為對象的融資等。如“開城工業區”因南北當局關係惡化而被停辦之後,其投資企業的損失的一部分由這個基金來補助解決。台灣或大陸並沒有運用這種基金,據《“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補助辦理兩岸民間交流活動作業要點》來看台灣“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的補助經費主要為“鼓勵民間團體與學術機構辦理兩岸及港澳交流或研討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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