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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台灣參與南海爭端協商利與弊

http://www.CRNTT.com   2017-06-19 00:14:38  


 
  從大陸的角度看,台灣方面提出的“五國六方”或“六國七方”協商方案屬於多邊主義框架,與大陸一貫主張的雙邊主義解決路徑相衝突;從當事方的角度看,存有主權爭議或海洋劃界爭議的“四國”或“五國”本身也難以形成一致意見,故缺乏可行性。有鑒於此,又有台灣學者提出了“兩國三方”的方案。筆者認為,該方案與前述兩種方案相比,雖然可行性有所增加,但也面臨諸多困難,主要是:其一,作為“兩國”中的“中國”一方是指兩岸的哪一方?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還是指所謂“中華民國”?在兩岸之間事實上存在“一中各表”的情勢下,問題該如何解決?其二,倘若大陸代表中國,台灣以“中華台北”名義參與協商,是否可行?這是“兩國三方”方案首先要解決的問題。該方案首先需要兩岸內部先行進行協商,協商出方案和結果後再跟對方當事國進行談判;而兩岸進行協商的前提即為兩岸同屬一個中國,沒有這一政治基礎,兩岸之間的協商無從談起。

  (二)東盟國家的態度

  在一個中國問題上,東盟國家不願得罪大陸,為避免引發不必要爭議,均堅持一個中國立場,不承認台灣當局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而均認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在他們看來,所謂的台灣問題是中國的內政問題。(8)在南沙主權爭端中,東盟國家對台灣當局的態度非常謹慎,東盟區域論壇從來不邀請台灣方面參加。(9)近些年來,台灣被排除在東盟國家主導的ARF與CSCAP等處理南海問題的官方與非官方組織之外。

  在這些南沙群島主權爭端當事國的磋商中,東盟國家同大陸協商有關南沙島礁主權爭執所引發的問題。台灣當局儘管亦對南海U型線內的島礁及相關海域提出類似的“主權”主張,但並沒有南海爭端當事國跟台灣當局進行類似的磋商或對話。由於東盟國家採行一個中國政策,使台灣當局的地位十分曖昧和尷尬。(10)例如馬來西亞學者韓薩(B.A.Hamzah)就明確指出,台灣的非國家身份,無法對居民和領土宣稱擁有主權。(11)

  雖然南海爭端當事國面對中國這樣一個大國,在政治協商和談判時極不容易應對,但也不會繞開大陸去跟台灣當局就南海主權爭端進行談判,因為這涉及到它們在與中國建交時所承諾的一個中國原則問題。倘若它們去跟台灣當局談判,那就違背了當初與中國建交時所確認的一個中國原則,這必將引發極其嚴重的政治後果。就互動層面而言,東盟國家對台灣方面採取政經分離的交往策略,雖然台灣與東盟各國維持著十分密切的經濟往來關係,以及高層領導人之間的某種“私誼”,但在外交上支持所謂“中華民國”,則歷來是東盟國家所極力避免的政策。(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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